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19 17:54:31 - 政府网站

原标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一系列措施,力争2022年全区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50%左右。

《实施方案》明确试点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严格组织,强化监管”“分类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开展。一是明确全区试点工作目标。初步建立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有效防控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二是明确试点范围。参与试点的单位应当是持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持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三是明确试点内容。主要包括:收集网点建设要求、集中转运点建设要求、试点单位运行管理要求等。

《实施方案》还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提升跨区域转运效率、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明确了支持保障措施,推动全区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规范化发展,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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