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履行!千元纠纷却有数月积怨,法官如何化解?

2024-06-19 18:06:59 - 北京日报

调解前一个小时,被告代理人就在法庭门口等待;虽然案子的标的额只有1000元,她却准备了3000余字的答辩状、提前画好了案发现场的示意图;在案件来到法院前,双方当事人找了警察,居委会也介入进行调解,依然无法解决……这样一起看起来“小”实则矛盾激烈的案件,被海淀法院第二速裁团队法官赵一凡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积累了几个月的怨气消弭在了诉前调解阶段。

当庭履行!千元纠纷却有数月积怨,法官如何化解?

这起历经几个月都没有化解的纠纷,起因却很简单:被告是75岁的刘大爷,不久前他从老家来北京看望女儿。事发当天,刘大爷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发生滑动,与原告段先生停放在旁边的汽车产生碰撞。段先生查看后,发现汽车与自行车接触的部位出现了划痕,遂要求刘大爷赔偿;刘大爷坚持认为该划痕不是自行车造成的,不同意赔偿。

二人间的这场纠纷“惊动”了警察。警察介入后,在查看现场监控、询问路人后,试图进行调解,但是爱车心切的段先生和坚持“我没有错”的刘大爷还是剑拔弩张,争议越来越大,后段先生一怒之下将刘大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刘大爷赔偿维修费用1000元。

虽然案件标的额只有1000元,但在法庭上,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大爷之女刘女士提交了案发当时的现场示意图,从多个角度对机动车及自行车停放位置、小区出入口进行现场还原,力证刘大爷的“清白”。当法官询问双方调解医院的时候,不出意料吃了“闭门羹”——双方头也不抬,“调不了,原告欺人太甚”“没法调,被告不讲理”。原告甚至“反问”:赵法官,这事儿要是能调解,交警和民警甚至居委会都早给我们调了,还至于到法院来打官司?

当庭履行!千元纠纷却有数月积怨,法官如何化解?

法官没有气馁,她一边仔细翻看卷宗材料,一边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努力寻找纠纷化解的切入点,如果矛盾无法化解在法庭,小纠纷可能发酵成大矛盾。要想成功调解该案,既要尊重案件事实,又要努力化解双方的怨气。由于双方就案发当天的情况争执不下,案件争议焦点就落在了自行车倒落是否直接造成涉案车辆损害上。然而刘女士虽然已经听父亲讲述过事情经过,当天毕竟不在场,对于法官询问的细节无法回答,她提出让刘大爷自己出庭应诉。

此时,法官依据此前了解的情况,问了刘女士一个问题:老人不是回老家了吗?为这事再来北京一趟,身体受得了吗?刘女士一听这话,刚才的怒气瞬间消失了,她点了点头:“法官,您说得有道理,我父亲本来身体就不好,为了这点小事……”见此,法官继续劝说:“其实你们双方之间的争议不大,又都是街坊邻居,如果双方各退一步,就能最快的解决纠纷。”放下心中的成见之后,刘女士表示同意赔偿,段先生也表示愿意降低主张的金额。

在法官主持下,经过进一步的沟通,最终刘女士当庭支付向段先生支付了500元。支付成功后,双方紧皱的眉头都舒展开了,连连向法官道谢,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法庭。“喂,爸爸,问题已经解决了,您放心,人家原告也没多要,法官给咱们主持调解了,放心吧”,法庭外的楼道里,传来了刘女士与父亲交流调解结果的声音。能听出来,电话另一端的刘大爷也松了一口气。

当庭履行!千元纠纷却有数月积怨,法官如何化解?

法官说理: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背后,双方当事人可能付出了诸多无形的诉讼成本:花费大量时间及精力应诉、诉讼过程中消极情绪堆积,甚至部分矛盾极易恶化为涉诉信访……一本案卷看似轻飘飘,背后可能积累着沉甸甸的矛盾。“小案”不能“小办”,每一件“小案”都要实实在在的办理,才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踏踏实实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要想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件,必须以公正裁判形成情感共鸣,直面当事人的揪心事、烦心事,主动担当顺民意、解民忧,把裁判理念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根本利益的结合点讲清楚,才能引领当事人从问题的源头化解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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