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警方正同检方调查砍人案,有专家认为电动车主无需负刑责
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号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按照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目前发布的警情通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
刑法专家谈“砍人反被杀”案:若是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
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日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按照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目前发布的警情通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
从8·27昆山持刀砍人案看正当防卫
从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方面看,本案的疑点在于某持刀反击后,刘某已经开始逃窜,但于某仍然持刀追砍,有防卫不适时,故意犯罪之嫌。从加害人刘某角度看,刘某实施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从殴打被害人到持刀击打被害人,再到不慎将刀甩落后与被害人抢刀,加害人刘某始终没有停止侵害的迹象,该不法行为并未真实结束,...
刚刚,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
刚刚,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
昆山砍人案,我最欣赏的是那把刀
随着各种媒体的深挖,以及监控视频的多段呈现,2018年8月27日晚上发生在江苏昆山震川东路和顺帆北路交叉口的砍人者反被自己的砍刀所砍杀一事,已经接近于真相大白。从不同的监控视频来看,大概是宝马车从金鸡河北路向南驶入震川东路向西行驶时,与于某所骑的自行车尾部发生了剐蹭(也可能是宝马车嫌自行车挡道),但是...
检方详解昆山砍人案定责依据,“花臂龙哥”这些作为咎由自取
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砍人反被杀案(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于当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昆山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查阅案件证据材料,对侦查取证和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昆山砍人案引法律概念争议 正当防卫到底咋界定?
就本案而言,包华认为,于某某抢过刀,将对方逼退之前的行为,均属正当防卫。但当对方驱离时还追着砍,那可能构成故意伤害。这样的规定对受害人而言,是否太过苛责?在赵绍华看来,《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有明显的时间判别,这一点的确难以衡量。因此,赵律师建议对正当防卫的标准适当放宽。
“昆山砍人案”被认定正当防卫大快人心,今后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些...
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刘海龙持刀长刀砍伤骑车男子于海明,不料长刀掉落被于海明捡起,持刀还击将刘海龙砍伤倒在草丛,刘海龙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正当防卫的激烈讨论。今天下午,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
昆山砍人案之争背后:当生命受到威胁时,谁能恰到好处制止侵犯...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从网上流传的现场监控视频来看,一辆宝马车与一辆电动车疑似在路口发生剐蹭,宝马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与电动车车主交涉。没过多久,一名男子从宝马车驾驶座上下来,随后折回从车中拿出长刀砍伤骑车男子,不料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持刀...
昆山砍人反被砍杀案惹争议 专家:构成特殊防卫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发时,宝马车内一男子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拿出刀先动手的一方,却被骑电动车的另一方夺刀杀死。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昆山市检察院29日介绍,目前该案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