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07年1月18日 - 中国政府网
其中,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由“桩考”一项与原科目三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等9项合并成为10项,规定大车类考试不得少于6项,小车类考试不得少于4项;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确定了起步、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等13个基本考试项目,明确汽车类考试不得少于10项。三是加大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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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科目二考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由“桩考”一项与原科目三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等9项合并成为10项,规定大车类考试不得少于6项,小车类考试不得少于4项;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确定了起步、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等13个基本考试项目,明确汽车类考试不得少于10项。三是加大了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