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事人及公检法等个人和部门可查婚姻信息
按规定,目前以下个人和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 - 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的现役军人,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3.当事人选择在区内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
事关婚姻登记!或将有新变化→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不再需要户口簿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十一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
婚姻登记或不再需要户口簿!民政部公开征求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第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婚、离婚不再需要户口簿!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除了登记不再需要户口本,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还改了哪些内容?
第二章结婚登记第七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三:解读和列举相关修订内容
该条款是新增条款。这个条款的意义之一,着重强调了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虽然婚姻登记机构因信息共享而具有权限去核实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类似于公安机关可核查的权利),但信息的更新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必然要求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对自己提供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权威发布丨临沂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动婚俗改革……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跨省办理婚姻登记的,除了要出具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和身份证,还应当出具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一方或双方户籍是本省(区、市)的,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要求提交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