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登记前赠与他人的财产能否要回?
办理结婚登记依然是法定的结婚的形式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并不能回避结婚登记制度。结婚登记是法律规定的结婚的必备形式要件,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法律赋予登记制对外公示的效力,该规定也是法律的预测作用的体现。具体到本案中,阿美与阿强补办结婚登记行为的效力可以对二人之间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产生溯及力,也即阿强...
同居期间的开销和订婚彩礼要不要还?法院算清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侣...
据该案承办法官管中介绍,同居期间,双方难免产生经济往来,不能证明资金往来性质的,如转账无具体用途或约定,应视为给对方的赠与,要求返还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而彩礼是一方婚前给予另一方的财物,系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本案中原、葛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
人民法院案例库系列:关于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认定
案例要旨: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与财物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审理法院: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8月18日第3版4.情侣之间正常消费、转账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并且是促使双方...
补办结婚登记后女方能否要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强与阿美补办结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结婚登记时起算,阿强与阿美及其子女之间的婚姻家庭关系自此受法律保护,但该溯及力不能溯及阿美未与阿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阿丽接受阿强的赠与行为。本案中,在阿强并未与阿美办理结婚登记、并未建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阿丽无法预测阿强的补办结婚登记行...
补办结婚登记前赠与他人的财产能否要回?法院:补办婚姻登记的公示...
2024年1月,阿美以阿强赠与阿丽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其财产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丽返还财产。法院审理后认为,阿强与阿美补办结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结婚登记时起算,阿强与阿美及其子女之间的婚姻家庭关系自此受法律保护,但该溯及力不能溯及阿美未与阿强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阿丽接受阿强的赠与...
景法课堂 | 补办结婚登记前赠与他人的财产能否要回?
阿强在与阿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期间,与阿丽保持恋爱关系,其行为具有不道德性,阿丽在此期间接受阿强的赠与,也应仅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不宜以法律规则过分干预该种道德层面的情感纠纷(www.e993.com)2024年9月27日。原标题:《景法课堂|补办结婚登记前赠与他人的财产能否要回?》
恋爱期间豪掷两百多万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法院判了
考虑到数额较大的财物及车辆均由张女士占有并受益,价值较高,李先生因此蒙受了较大损失,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和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这种大额馈赠不宜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而应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张女士应返还大额转账及购车支出共计240万元;而李先生为张女士红包转账、购买礼物等费用,则...
恋爱期间为对方花费280万元,分手后能全部要回吗?
考虑到数额较大的财物及车辆均由张女士占有并受益,价值较高,李先生因此蒙受了较大损失,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和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这种大额馈赠不宜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而应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双方未能办理结婚登记,张女士应返还大额转账及购车支出共计240万元;而李先生为张女士红包转账、购买礼物等费用,则...
关于彩礼与恋爱赠与的区分认定
不否认赠与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所附条件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应归于无效或者属于可撤销的行为。而将彩礼视为以让对方与其结婚为目的和条件的赠与,这种条件,恰恰违反了法律规定,违背了我国婚姻家庭领域一贯坚持的原则和精神。将彩礼定性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存在法律障碍。
女子要求男友还房贷作为见家长考验,分手后被索回!法院支持
以上均可推定为双方为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一般赠与,赠与方一经交付,不得要求返还。2、附条件的赠与对于较大金额的财物给付,如房产、汽车或较大金额的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赠与,由于所涉金额较大,一般系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为目的,可推定为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