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用于出资后将债务转移给公司,能认定实际出资吗?
借款所得用于出资时未明确款项性质和用途,且在出资后不久即将债务转移给公司,该“出资人”关于依据借款投资自身为实际出资人的主张不成立。案件简介:1.1998年4月28日,兰某公司(原告)成立,厉某(被告一)任副董事长。1999年6月10日,被告一(出资400万元,股权占比80%)、余某(被告二,出资100万元,股权占比20%)...
最高法院:关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明确了案涉1300万元的性质是借款,而非投资;事益公司经营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付某不承担损失,但无论盈亏都要按照约定标准计算收益,由上述约定可知,付某不参与事益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投入的资金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的收益,所以不难看出事益公司的真实意思是借款;协议的目的是以投资为名,通过股权的份额...
又一波贷款入市“吃亏者”出现!已有投资者被银行提前收回资金
“防范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是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一样面临的合规难题。”有华东地区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如借款人通过一些方式有可能规避监管,这让银行的贷后管理难度有所增大。该银行人士表示,目前银行对防范信贷资金入市的措施主要是将有关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的要求写入借款合同。同时,加强合规宣传,...
股东借款给公司算不算出资?丨纪小槌说案
关于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将资产投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资本金,而公司借款则是公司向股东或其他债权人筹措的债务资金,这两者在属性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法律属性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出资是将财产权转移给公司,成为公司的独立财产,股东因此而获得股权;而出借资金给公司不...
退伙时将出资款转为借款,可以认定为民间借贷吗?(2024年第49期)
双方的合伙关系也就此终止,双方也就一方的出资款归属进行了约定,另一方并出具了借条,则相应的投资款转为借款,双方的法律关系由合伙关系转为借贷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退伙一方可要求当事方按约定返还本金及...
某信托公司与某开发公司、某建设公司、某投资公司、某集团公司...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某信托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与某建设公司、某投资公司、某集团公司分别签订的三份《质押合同》,与某百货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市场开发公司、某农副产品批发公司分别签订的四份《抵押合同》,与某建设公司、某投资公司、...
投资者提问:小金理财,和贵公司前身安信信托有关系吗?为什么他们的...
为什么他们的借款合同说转给安信信托公司了?安信信托和墨铱公司正在相关部门指导协调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为避免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配合安信信托早日完成风险化解和债务重组,目前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盛(集团)、上海...
借款利息、投资收益还是受贿犯罪
首先,利息对应的是借款,投资收益对应的是投资;借款体现债权,投资体现股权,借款与投资不能混同。借款是由出借方向借款方借款,双方约定借款数额、期限、利息,借款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行为,出借方获取的是固定收益。本案中,丙与乙签订的是股权转让合同,并非借款合同,也未约定有借款期限、利息等,缺乏借款的前提。
罗永浩称已还债8.24亿元,承认向投资人郑刚借款属实,没还也属实
而罗永浩的公开透明,或许能够推动更多的企业采取相似的债务管理方式,将问题及时公之于众,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这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2.投资者关系处理的重要性除此之外,罗永浩的债务问题还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投资者关系处理的“公开课”。在创业的过程中,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无疑...
离开“雕爷”4年,河狸家浮沉?
孟醒强调:“2020年6月离开时,河狸家运营一切正常,除了欠我个人的钱之外,没有一毛钱的其他欠款。”关于此事,“雕爷”在微博上写过,“论被欠钱最多第一名,是我啊,现在河狸家欠我的个人借款是1.1634亿元,这还不包含创立时的投资款,单纯是我个人名义借给公司及仲萍方芳洁梅等高管个人的。必须严肃声明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