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工程律师:浅析固定总价合同情形下未完工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固定单价结算的,则应根据固定单价核算出已完工程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价款;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固定总价结算,则按照实际施工部分的工程量占全部的工程量的比例,再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计算出已完部分工程价款。”★四川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江西建设工程律师:固定总价,承包方还可否突破合同价主张工程款
固定总价合同中应对案涉项目工程量进行明确,若无相关材料证明双方对案涉项目工程量进行明确约定,则无法对总价进行固定,此时合同无法确定固定总价包含的工程量范围,意味着合同未约定计价方式与计价标准。那么,此时不应按照固定总价进行结算。可参照相关定额、信息价等配套文件进行确定结算价款。相关案例:最高法民申714号...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固定价结算纠纷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01、合同约定固定价款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承包人能够证明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不属于合同约定固定价范围之内的,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主张调整的当事人...
新形势下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的常见的六类争议条款分析与应对
结算价为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图预算低于设计概算,结算按预算金额按实结算”,类似这种情况,合同是否按固定总价结算要以施工图预算结果作为衡量标尺,此时的固定总价合同实质上还是定额计价合同,不能理解为固定总价是不可以调整的。
关于无效合同工程款结算的74条裁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但这并不排除各方在事后对清理结算方式另行协商。案涉工程没有实际完工,且《三方协议》已经明确约定“项目工程量及造价审核确认时,未通过双流县财政局财政投资工程预算审查的,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新政策下“固定总价包干合同”结算价款能否调整?如何调整?
对于合同内工程量的增减,如果是工程子项目施工工艺发生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一般不影响工程价款;如果是因设计变更、增加或者取消某子项目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则影响工程价款(www.e993.com)2024年9月29日。对于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已超出了固定总价的范围,必然影响工程价款。工程质量的变化属于“质”的变化,包括质量标准的提升和降低,质量提升意味着...
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固定总价”的约定应当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固定总价”,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人民法院在根据已完成工程量及固定总价的计算方式可以得出工程价款数额的情况下,不应再予同意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02关键词民事;船坞建造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固定总价;结算工程价款...
工程总承包合同应选择哪种价格类型?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
而单价合同中,合同签订时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范围通常没有强制约束性,最终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确定总价,即量是可调的。而固定价格和可调价格的区分是价的区分。在固定价格合同中,除发生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的情况,否则合同签订时候的价格即为结算时应使用的价格(无论是单价还是总价),即价是不可调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工程造价的“价”“量”之争
除双方在施工合同专有条款另有约定,或按照发包人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单价合同中工程价款结算时,需按照合同约定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承包人只承担“价”的风险,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