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未经核实言论构成商业诋毁
商业诋毁侵犯的客体具有双重性,不仅侵害了商业主体的商誉利益,同时也损害了公平、诚信的竞争秩序。因此,同业经营者在网络上发表批评性言论时,其目的应当正当,依据应当真实,言论应当客观。若发布的视频内容所描述事件为客观事实或正常商业评论,则不能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反之,被诉编造虚假信息的一方有义务证明其所述内容...
自媒体侵害烈士名誉,检察院探索网络渠道恢复受损公益
丑化诋毁博流量原渠道正面宣传消除影响2017年至2022年期间,陈某萍通过微信公众号刊发4篇带有丑化、诋毁性质不实言论的微文,以及歪曲史实的短视频讲解,通过互联网传播共计被阅读约20万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了叶挺烈士的名誉和荣誉。2022年8月,有人大代表向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反映网络上出现侵害...
女子多次发表辱骂诋毁中国运动员教练员言论,刑拘!
近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一女子在网络社交平台辱骂、诋毁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和教练员。经查,王某(女,38岁,居住地:广州市番禺区)自2024年5月以来,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多次发表辱骂、诋毁中国国家队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涉嫌扰乱网络秩序和公然侮辱、诋毁他人。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广州...
锟涵律所·法律观点丨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探讨:运动员名誉受损案
《宪法》虽赋予公民言论自由,但同时也明确了行使该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恶意诋毁、造谣中伤等行为,即便发生在网络空间,也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到本案,贺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诽谤罪的规定。该法条明确指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
官方通报体育总局干部发表恨国言论被调查,丢的不是他一个人的脸
虽然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此长期诋毁祖国,一些言论已经涉嫌侮辱民族感情,相关的平台和网信办为何没有及时发现?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不只是对普通百姓,更应该针对公职人员,他们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袁主任这件事如果最终查实,丢的可不是他一个人的脸。
人民法院案例库系列:微信上发表不当言论构成名誉侵权的认定
1.公民在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指导案例143号: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黄某某诉赵某某名誉权纠纷案案例要旨:1.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符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构成要件,还应当考虑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并结合侵权主体、传播范围、损害...
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会受到什么处分?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案件快递】朋友圈发布诋毁他人言论,法院:侵犯名誉权,依法担责!
微信朋友圈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平台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雨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内容具有侮辱、贬损等性质,上述内容配以图片、定位、姓名等,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已造成小丽的社会评价降低。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因发布不实诋毁言论,一自媒体被判向比亚迪道歉并赔偿1万元
4月30日晚,“比亚迪(002594)法务部”发文称,因发布不实诋毁言论,侵权人黄某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黄某是小特APP网络平台和特能行APP网络平台的注册用户。2023年1月8日,黄某使用昵称“小鱼”,在前述网络平台发布了《曝光!特斯拉降价维权组织者竟是这位比亚迪员工》的文章。文中称,比亚迪授意员工组织消费者向特斯拉...
党纪学习教育丨第14课 对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的处分规定...
3.公开发表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这是每一名党员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歪曲党史、新中国史等,企图否定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