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语滋|区块链智能合约的CISG适用问题探析
1.预期违约制度:不安抗辩权的效果须作类型化展开CISG第71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若因履行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等,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该条款赋予合同当事人不安抗辩权,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效果却因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对价和交易方式不同而存在明显差...
...的救济及其法理基础--再论《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的界分
另一套则采取一时性救济,这是指终止履行权或者不安抗辩权,和终局性救济手段相衔接的阶段性救济模式,大陆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和美国法中的充分履约保障制度均采取了这种模式,而这种救济路径之所以存在不同,主要是因为将来要发生不履行的确定性程度不同,这两套救济规则在适用范围和救济机制上都有其特点,各自发挥独立的功...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司法适用
我国有的学者认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对方财产在缔约后明显减少并有难为对待给付的可能,默示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并不限于财产的减少,也包括债务人的经济状况不佳,商业信誉不好,债务人在准备履约以及履约过程中的行为或债务人的实际状况表明债务人存在违约的危险等情况⑥。还有的学者认为《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使...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适用之比较
三、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适用分析在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直接适用预期违约救济,还是适用《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制度,是难点问题。对此,应将行为区分为两种情形:当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是必然的,在不可挽求的情况下,如卖方将不可替代的古董售第三方,并予以交付时,其对买方的违约是必然的,应...
不安抗辩权与默示预期违约之比较
三、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通过对默示预期违约制度的理解,可以发现其与不安抗辩权在解决双务合同中另一方因为无履约能力、不愿意履行等可能给提前履行的一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等问题上具有相同的机能。但是,两者也存在相当的差异,主要区别如下:
关于不安抗辩权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前,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其意图是十分明显的,是严重的默示预期违约(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在这种情况下,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如果仍按照合同的约定先履行给付义务,则有可能使自己的债权不能实现,造成自己的损失。因此,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民法典合同编应重构预期违约制度
但是,通过增加规定“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意图将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连接起来,纯属无意义的动作。基于前述认识,针对现行合同法的缺陷,建议民法典合同编应当重构预期违约制度,具体构想是:1.整合所有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统一置于违约责任一章,避免碎片化;2.预期违约行为的类型区分为明示预期...
不安抗辩权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
而不安抗辩权的相对人并不一定有过错。只有在不安抗辩相对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担保,才推定其存有过错。第三、法律后果上不安抗辩权权利人给予相对人有一定合理期限让其恢复履约能力,只有在对方不能恢复履约能力且又未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权利人才可解除合同,提出赔偿。而预期违约的救济是中止履行和赔偿损失,也可以置...
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精神与制度现代化
合同法第69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这次民法典进一步完善,第528条规定当事人“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把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进行了对接,使得合同法规则体系更加科学...
《民法典》合同履行抗辩权规则的26个适用要点
10.先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互负债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或预期违约时,相对方为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或为保证自己履行合同的条件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可见,先履行抗辩权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