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燕、陶相辉: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管辖问题研究
第一,从《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第15条来看,针对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案件管辖应以该条为依据,该条已明确不将侵权人住所地纳入侵权结果发生地范畴,仅在“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例外情形下,才可以将“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视为侵权行为地”。由于本案不存在例外...
混合型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规范构造与合规指引
当前,我国混合型网络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面临平台法律性质模糊的困境,进而引发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下文简称为《条例》)与《侵权责任法》(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法律适用难题,致使平台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边界不明。上述问题根源于混合型网络平台服务的聚合性特征,平台集合内容服务提供者、技术服务提供...
探讨行为定性 辨析规则适用——“新质生产力下网络平台侵权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文杰认为,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的判断标准,秒传式离线下载不是直接侵权,因为存储整个过程没有离开用户的意图,服务商在这个意义上是被动的,且在用户的要求下进行了传输、存储,网盘服务商也不构成直接侵权。避风港规则主要适用于信息存储和信息定位,只有网盘服务商真正实施了信息存储或...
...文化数字化建设白皮书及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涉案作品属于可360度全景体现物体和场景的摄影作品,被告公司侵害了原告公司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该案明确了依据著作权法对具有独创性的文物影像资料进行保护的路径。“博物文创”商标权纠纷案涉及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法院通过认定被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原告享有注册商标...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关联规定对照表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条监护权遭受侵害下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父母子女关系或者其他近亲属关系受到严重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
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的确定与审查要点
一、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的确定与量刑规则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一般认为,认定本罪应当查明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无...
操纵“网络水军”实施传播网络虚假信息行为的司法认定
传播网络虚假信息不仅包括传播内容本身是捏造、虚构、扭曲的失真信息的行为,而且包括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虚假注册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干预信息呈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破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秩序的违法行为。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开展“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删帖”...
...|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适用合法来源抗辩的争议及司法认定
持“肯定说”的观点认为,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被告亦能够成为第五十九条的适用主体。如果否认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合法来源抗辩的空间,可能带来一些理论冲突和实践难题。比如,即便是在线下销售的场景中,当销售者为销售目的陈列被诉侵权复制品时,可能同时涉及发行权和展览权。如果机械地理解第五十九条合法来源抗辩的适用...
网络表情包的著作权认定及保护
如果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其通过网络平台传播表情包的行为构成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至于网络平台本身,如其已经采取了合理的监管模式,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的表情包,则一般不认为构成侵权;如网络平台未尽到合理的监管义务,在发现侵权后未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则构成间接侵权,亦...
知产视野233 | “涉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主题优秀论文
1.《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认定规则》庄严、孙琦(常州大学、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论文认为,应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除了完善通知删除规则之外,更应当从“选择性守法”行为的源头去思考完善措施,适当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进而对其产生足够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