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中的出资责任和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
1、转让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新股东承担;新股东无力承担的,原股东补充承担。二者有先后顺序。2、转让时出资期限已经届满的,新旧股东共同承担,不分先后。如果原股东骗新股东已经实缴的,新股东无责。综上可见,新《公司法》对出资的态度可以简单概括为“你抓紧把钱交了”,并不惜在立法中以最严厉的姿态对各类...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答: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其将股权转让,对其持股期间产生的公司债务,仍需承担连带责任。7股权能否零对价对外转让?答:可以,但不建议。现股权转让需获得完税凭证方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有的股权转让人欲通过零价或以偏低价格转让来规避或降低税费,但零...
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到底要不要承担清算责任? | 法护营商小剧场
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财产流失、损毁或灭失,债权人可以在其损失范围内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未参与实际经营小股东的清算义务认定司法实践...
律协发布:新公司法实务问答(2024年第2期)
相比之下,《九民纪要》中规定的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条件远比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的条件严苛,但规定了符合加速到期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认缴出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新公司法中规定的是上述股东“提前缴纳出资”。2.如何理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新公司法54条规定,公司不...
《公司法》公司设立责任承担规则适用指引
《公司法》(2023修订,下同)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公司设立责任承担规则,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
股东未届出资期限,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国强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未届出资期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根据国强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张某出资时间为2050年3月18日,出资认缴期限尚未...
隐名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彭某、王某系建材公司的隐名股东,应当履行缴纳注册资本义务,其应在未缴纳注册资本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彭某、王某未提交证据证实其已经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因此,彭某、王某应当在其未缴纳注册资本范围内对本案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综上,法院判决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包装厂货款96405元及利息;房某、刘某、彭某...
公司注销了,债务仍需承担,成功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海南R科技有限公司已无法履行服务合同,原告未使用的预付费构成海南R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原告张三成为海南R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公司应当清算后办理注销登记,被告一和被告二作为该公司的债权人,未经清算程序即对海南R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简易注销,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王毓莹 | 论新《公司法》修改中未届期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
但新法的出台也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新问题,如何理解责任主体的确定、责任的性质以及出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等问题在未来还可能困扰司法实践。受让人的义务来源于股权转让和不完全免责的债务承担两个方面,出让人的义务则来源于公司组织性要求、公司资本规制要求和风险分配三个层面,其责任属性为后顺位的补充...
...惹祸上身”: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为一控股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去年亏损将近13亿元后,优必选近期又“惹祸上身”,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为一家控股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为一控股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近期,人民法院公告网一则公告显示,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