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二批)
答疑意见:依据民法典第687条规定,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债务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合同因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而无效,或因自身原因而无效时,一般保证人是否仍享有先诉抗辩权,对保证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巨大,实践中存在分歧。...
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但书条款”梳理
但按照《民法典》第101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有时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时代行),因此村民委员会在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具有担保资格,其他情形下对外提供的担保也应无效。另需注意,按照《民法典》第683条的规定,机关法人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
强基塑能15|法答网答疑:保证合同无效,一般保证人是否也享有先诉...
答疑意见:依据民法典第687条规定,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债务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合同因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而无效,或因自身原因而无效时,一般保证人是否仍享有先诉抗辩权,对保证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巨大,实践中存在分歧。经研究...
民法典学习专栏·第687-69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
【普法云课堂】《民法典》宣讲第二十期:“保证合同相关规定”
在一般保证方式下,依据民法典第68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其中包括三个含义:1.债权人未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情况下,不能向保证人单独主张保证责任;2.以诉讼方式主张债权时,债权人不能单独起诉保证人,但可一...
《民法典》规定16种情况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68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新旧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一至,均要求主合同经审判或仲...
令普通人很难理解的保证期间《民法典》究竟怎样规定的,如何适用
一方面,《民法典》第694条肯定了连带责任保证项下,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另一方面,《民法典》修订了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由《担保法解释》34条规定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变更为保证人拒绝权消灭之日。
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系列解读之三
从民法典第687条的规定看,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才能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显然,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生效法律文书,并以此为依据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实践中,还存在无须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债权人...
论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的保证期间
依据《民法典》第692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故此,保证期间可以分为约定与法定两种。所谓约定的保证期间,即债权人与保证人合意确定的保证期间。之所以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理由在于:首先,有利于保护保证人的权益。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即保证人在没有从债权人...
刘贵祥:民法典关于担保的几个重大问题|学习民法典之91
尽管《民法典》第388条、第682条是对担保从属性最为直接的规定,但一般认为,担保的从属性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发生上的从属性,担保债务随着主债务而发生;二是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务无效担保债务无效;三是特定性上的从属性,担保债务的范围不能超过主债务的范围;四是抗辩权上的从属性,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