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落马村干部拉拢他人集体贪腐 最终被判刑四年
4月11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披露了一则贪腐案例,自贡市沿滩区黄市镇红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蔡顺彬,拉拢腐蚀村两委其他干部,重复收取土地流转费、骗取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等,想方设法骗取公共资金或侵占集体资产,最终被判刑四年。自贡市沿滩区黄市镇红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五一节前各地纪委通报大批案例,这些村干部干了这些违法缺德事儿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榆盘镇苏家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响明侵占群众惠农补贴,2011年至2022年7月,李响明利用保管村民惠农资金“一折统”之机,贪污侵占各类惠农资金10.3万元,骗取村集体机动地退耕还林补助2.3万元。2023年12月,李响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甘肃陇南市礼县城关镇马连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
5村官私分“7-21”救灾款获刑 获刑2年半至3年
法院认为,周新宝等5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5人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并应与5被告人所犯贪污罪合并进行处罚。鉴于5人均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综上,法院对5被告人均依法从轻处罚;根据5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
村干部这三种行为是“败家子”,上级已经明令禁止将被严查
集体所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它是村集体所有成员共有的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然而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情况,比如村干部个人就决定或是经小范围研究后,就对属于村集体的土地、坑塘、房产、设备等,进行变卖,或者用来抵偿集体对外的债务、用来抵偿村干部的工资。虽然变卖收入进入集体账户、抵偿债务也有书面合同,但是这种...
业务课堂 | 村组干部挪用钱款行为性质辨析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就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吞、私分土地补偿费用如何定性,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就此作出批复:1.被告人私分的款项虽然来源于政府拨付的土地补偿费用,但相应费用均已依法发放和补偿到位,在归属上应界定为村的集体财产,其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私分有关款项的行为侵犯的是村集体财产权,而非国有...
贪污贿赂案件35个问与答|犯罪|受贿|行贿|挪用公款_网易订阅
17.贪污罪犯罪对象“公共财物”之认定18.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分19.贪污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分20.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分21.利用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发房产的职务便利要求合作单位为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的行为定性22.以“借贷”名义受贿之数额认定...
侵吞村集体财产909万余元 涉恶村干部犯七罪被判刑25年
近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牛角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拉练涉恶势力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拉练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财产人...
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财产,如何处罚?
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自行组织修建的村内道路,国家虽然有一定经费补贴,但该道路建设仍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的事项。村干部组织实施该道路工程建设,行使的是村干部管理村集体事务的职权,而非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财产的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济南历城一村干部非法侵占集体财产14万余元被公开庭审
5月27日上午,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崔某某职务侵占罪一案。据了解,该案系监察体制改革后,历城区监察委在今年疫情后首例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崔某某利用担任原历城区董家街道崔家村党支部委员兼电工,负责崔家庄村电力迁改工作的协调及补偿款发放的职务便利,将村集体财产14万余元...
村支书大肆侵吞集体财产收受贿赂等共计3957万元
2005年至2018年,朱拉练通过利益交换、拉票贿选、在村干部中培植亲信等方式把村集体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大肆侵吞集体财产、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国家财产、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957.83万元。此外,朱拉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朱拉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