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2024版)
离婚时,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2、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2)离婚后确实无...
《北京房产律师解析: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商无果诉讼分割案例》
3.房贷在离婚后虽由原告还贷,但原告主张利息无法律依据,该房屋属于未分割的共同财产。4.双方还有一处公租房原告没有提及,该房是原告单位基于原被告婚姻承租给二人的,此房一直用于出租,离婚后也在原告控制下,收取的租金属于共同财产,应当一并分割。5.双方还有其他共同财产未分割,原告虽已另案起诉,但我方认为...
写离婚买房协议书,轻松搞定贷款审批
如果在离婚时,原家庭在离婚时拥有的住房套数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那么离婚后,双方均可以随时购买房屋,不受三年时间的约束。(图片来源网络,侵删)一)本市户籍家庭(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其中一人为本市户籍的家庭),包括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A、B离异前家庭名下...
东安县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
1、城区居民户籍家庭申请条件:申请人(或户主)取得城区居民户籍满1年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规定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并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未曾享受除租赁补贴以外的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包括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定向开发建...
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中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所有权归属问题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婚姻法》第42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
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指南_合肥...
准予实物配租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在本辖区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区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八、续保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实行动态审核制度制度,实物保障实行合同管理制度。经审查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继续...
离婚必知!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判决标准(2024最新精华版,建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二)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二、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处理(一)经济适用房的权属认定经济适用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采用“家庭主义”的分配模式,即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基于家庭居住需要进行申请的,住房保障部门在核定经适房购房人资格及购房面积时,需审查家庭成员人数、家庭收入及住房是否困难等因素。经适房具有明显的保障性质和政策性,房屋价...
离婚后男方买的房子,前妻要求分一半,法院驳回她的请求
2019年2月27日,陈辉出具《购买公有住宅楼申请书》,载明其现居住在单位坐落地址丰台区某楼房一套,该套住房系单位分配,其同意放弃以北京市1997年房改标准价向单位购买上述住房的申请。2019年4月2日,陈辉在未经刘悦同意的情况下以刘悦的名义向单位出具《证明》,载明根据2011年其与刘悦离婚协议...
热点解答!事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10、①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何保障?②孩子不是三亚户口,可以在三亚上中小学吗?A非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应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三亚市居住证[居住证在2024年7月1日(含)前有效期内](或三亚市户籍材料),如无法提供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三亚市居住证(或三亚户籍材料)的,原则上我市不接受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