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担保人在借条写明担保责任永远有效,真的永远有效吗?
谢某作为担保人先后出具担保书两份,并约定担保范围为本金和约定的利息,在2019年初的担保书中约定担保期限为“直至借款还清”、“永远有效”等,根据法律规定应视为对担保期限约定不明,依法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现双方于2019年初重新出具的借条中约定还款期限为一年,依法朱某应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问法热线丨在借条下方签字,一定被认定为保证人吗?聚焦借贷纠纷...
“前段时间,黄先生找到我,称陈女士借的钱至今一直未还,现在更是联系不上了。要求作为保证人的我承担保证责任。我当时就蒙了,因为当时我在借条上签名就是做个见证,根本不是保证人。”邵女士询问律师,在借条下方署名就可以被当然地认定为保证人并进而承担保证责任吗?“司法实践中,借贷双方主体在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纠纷中,“担保人”三个字意味着什么?
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的,因为出借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故诉讼时效自出借人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九、出借人和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条内容是否影响保证责任承担?借款人与出借人对借条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没有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遵循“从旧兼从轻...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担保纠纷的指导意见合集
07、民间借贷纠纷中,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偿还借款,此时一般保证人向出借人出具《还款承诺函》,载明“现借款已到期,借款人没有归还借款本息。现本人同意承担担保责任,承诺于×××年×月××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此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出借人可否据此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
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办案实务问答(共92个)|债权|贷款人|担保人|借款...
39.借款人签署借条时,借贷双方并未在借条中填写利率标准,只是用空格表示,那么在起诉时贷款人能否自己在借条上填写上利率标准?40.借款人与贷款人于2016年1月1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0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还本付息等。《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人于借款合同签订当日向借款人...
“过期”的保证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借条上载明宗某还款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故吕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21年12月30日(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原告于2024年5月13日提起诉讼,已超过了保证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故张某要求吕某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全国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本金纠纷的指导意见合集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实践中关于“断头息”的争议主要在于,出借资金多长时间后收回利息属于“断头息”,有人认为应以三天内为准,有人认为应以一周内为准,有人认为应以十天内为准。严格讲,“断头息”应当以...
“见证人”借条签字后成“连带担保人”,法院:借条签字需谨慎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12月,袁某出具借条,载明其向王某借款29万元,并已收到王某上述款项,承诺于2022年4月还清。袁某作为借款人在借条下方签字,同时,在袁某签字的左上方“连带担保人”字样处,许某签字并备注了身份证号码。2022年9月,袁某向王某转账还款2000元,后经王某催要,剩余28.8万元借款,袁某...
合同变更后担保人的责任是否能免除
2015年3月,夏某向原告某物流公司购买汽车,双方签订了《分期付款购车合同》、欠条、保证合同,夏某因购车欠原告165000元,款项在2017年2月还清。夏某父亲在上述合同中都以担保人的名义签字担保。2016年12月,被告夏某与某物流公司进行结算,夏某还欠原告41000元,被告夏某出具借条一张,夏某父未在借条上签字。因夏某...
借款到期六个月后 一般责任担保人可拒绝偿还
接听时间: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在线律师:纪元玲(江苏恩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姐:我一朋友向他人借款,请我帮忙担保,我碍于情面就在借条担保人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后我朋友因躲债跑了,借款到期快一年了,借款人要求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我是否有义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