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做好我省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三分开”工作若干意见和...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高我省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0]13号),理顺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现就做好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三分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探究——违法减资责任的理解与适用 | 至正...
如果债权人认为公司减资行为损害其利益,可提起代位权诉讼。黄阁:我认为,上述观点值得斟酌。虽然本条未明确债权人可否向违法减资股东主张权利,但如第一个问题所讨论的,即使在允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前提下,权利范围也不宜仅限于“股东向公司退还资金”,这和第五十四条的法理并无本质不同。和上一期沙龙讨论的相对多数...
普法课堂 | 《公司法》公司设立责任承担规则适用指引
二是为第三人利益契约说,认为公司设立人在公司设立阶段与他人所缔结的契约是以成立后的公司为受益第三人的合同。三是设立中公司的机关说,认为公司设立人是设立中公司的执行机关及代表机关,对内由设立人管理设立事务,对外由设立人代表设立中公司。四是当然继承说,认为公司设立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在公司成立...
新公司法下法人人格混同防范举措和保持“五独立”相关建议
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滥用控制权使多个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利益相互输送,丧失人格独立性,沦为控制股东逃避债务、非法经营,甚至违法犯罪工具的,可以综合案件事实,否认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法人人格,判令承担连带责任。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公司人格独立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公司法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独立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的独立性确立了公司与其股东之间权利与责任的边界。然而,现实中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础,对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构成威胁。因此,...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
因此,运用体系解释和扩张解释,可以认定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环境公益损害民事救济的请求权主体,即公益诉讼起诉人也应归入公司债权人,当其享有的环境公益损害民事救济请求权受到股东滥用行为严重损害时,就等同于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可以援引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追究股东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
新公司法框架下的民事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第一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1.7各关联公司间的连带责任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对企业的影响和应对思路
2.公司治理制度调整。淡化股东会中心主义色彩,强化董事会及董事的权力和责任,董事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同时也是被监督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股东和董事(也包括监事、高管)的利益分化。这可能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公司章程及其配套制度,具备一定规模、股东背景不单一的公司,原本老板或领导直接决策的事情,董事、高管出...
新公司法下债权人的维权路径
根据新公司法的前述规定,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或公司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述行为的,则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控制且参与实施前述行为的关联公司,就公司的债务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透视民法:人身权利的保护神
生命权是以公民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客体的、独立的人格权。生命权为自然人专属享有。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具有至高无上的人格价值。健康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以其机体生理功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并以其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身体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身体组织、器官、肢体的具体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