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案引法律概念争议 正当防卫到底咋界定?
对于正当防卫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给出界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那么,于某某的防卫究竟合理吗?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陈秋实律师认为,其防卫措施在正当防卫...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律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网友们吵起来了……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8月29日上午从昆山市检察院了解到,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18年昆山“恶霸”龙哥持刀砍人,被小伙极限反杀,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当时也有千万网友关注此案进展,大多数人都认为此案的发生是由昆山龙哥引发的,刀也是他从车上抽出来的,于海明反击完全是害怕遭到这种人的报复,如果此案最后要判取于海明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那以后自己被欺负了更不敢还手。可同一时刻于海明的家人心里却没底,在这之前大家多少了解过,法律对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刑法专家谈“砍人反被杀”案:若是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
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日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按照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目前发布的警情通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
昆山龙哥街头挑衅路人,砍人不成被反杀,死后8天家属拒绝收尸
据说刘海龙死后八天都没有家属过来认领尸体,始终无法办理火化手续。昆山反杀案的判决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不仅警示了那些恶意滋事者,也鼓励公民敢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传递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理念。
昆山砍人不成反被杀男子确曾获见义勇为证书:因举报有人贩毒
由于8月27日昆山順帆路持刀砍人事件被人在媒体上发酵转载,被害人刘海龙见义勇为证书也被人故意曝光,部分网友对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给刘海龙心存质疑(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非常重视,对刘海龙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复审。网上晒出刘海龙有犯罪前科,但目前省、市基金会奖励条款里也都未有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
回顾昆山龙哥:砍人不成被反杀,他的死对社会的贡献超过了他一生
可是早期的人道主义化处罚反而忽略了最初的受害者,也就是那些出手保护自己安全的人。这次的正当防卫宣判,可谓是我国关于此类案件的一项重大进程,更是强烈打击了那些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从此以后,倘若再存在这类行为,即使是被反杀,国家也会出于绝对正义的角度,对这件事情进行宣判,也就不存在那些不法分子口中:我揍...
回顾昆山龙哥被反杀后,当地黑帮瓦解治安好转,反杀者过得如何?
有人说老实人老于是个英雄,但他应该并不想当英雄,只想当平安活着的普通人。昆山反杀案对我们普通人的启示是:不惹事,也不要怕事,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整个社会来说,借用法学学者的一句话:合法和正义不能向不法和非正义退让和低头!免责声明:文章图片内容如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砍人不成被反杀,社会我龙哥,人狠肠子多
被暂时拘留的于海明彻夜未眠,杀人偿命,这他肯定知道。他并不清楚的是这件事将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轩然大波。“昆山龙哥砍人却被反杀”,这一事件被传到网上后,顿时在全网炸开了锅。有不少网友都力挺“龙哥”,觉得他丢了刀后,又受了伤后,已经完全没有威胁了,于海明不应该继续追着他砍,这毫无疑问是防卫过当,甚至...
新华社评“昆山砍人案”判决结果:一场法治的胜利
9月1日,江苏昆山市公安、检察机关通报了“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结果,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应该说,这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其判决结果是一场法治的胜利。面对喧嚣,回到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既是司法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意。细看此案件定性,正体现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