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实务操作46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和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置备于本公司,以方便股东查阅和复制;而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的权利,但法律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将公司章程置备于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开程度高于有限责任公司。〔参见周友苏著:《中国公...
新《公司法》规定的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除外:(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司因...
《新〈公司法〉实施要点问答66条》之五:股东权利及股权转让制度篇
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
新公司法中的“责任观”
②董监高就股东出资(维护公司资本充实)事宜未履行法定职责之责任:董事未催缴股东出资之责任(第51条第2款);董监高就股东抽逃出资行为承担责任(第53条第2款);违法利润分配情形下董监高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211条);违法减资情形下董监高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226条)。(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信义义务之责任[...
炜衡视点|新《公司法》资本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为了解决完全认缴制带来的司法和监管乱象,新《公司法》规定了限期认缴制,第47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该规定系缓和的法定资本制,1、注册资本仍是认缴数额,并非实缴数额;2、资...
浅析公司法修订对IPO的影响
新公司法删除了上述规定,并新增下列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公司法第68条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新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新公司法下亏损弥补税务合规指引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二十条,亏损弥补需要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并不能随意选用。公司应该先用公司之前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前年度亏损,不足以弥补的,再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仍不能弥补的,再用任意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使用资本公积金;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
葛伟军 | 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重大发展讲座综述(上)
本次讲座从公司法的框架、新公司法的总体修订情况入手,重点聚焦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主要亮点,按照资本制度前、中、后端即资本筹集、股权转让、资本返还的逻辑顺序,就新公司法资本制度的重大改革发展作分析讲述。现将讲座内容分上、下两期整理如下:一、公司法的框架...
新《公司法》公司纠纷相关法律问题浅析
新《公司法》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具有盈余分配能力而不分配利润;公司决议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本应依据章程规定解散清算、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之存续等基础上,增加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之新规定。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强制挤出新规制。新《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
上证圆桌 | 公司法修订:丰富制度供给 优化上市公司治理
根据股东权益公司可以发行类别股,分别是优先股和劣后股、特殊表决权股和转让受限股。分别对应不同的利润分配顺序,表决权数量和转让限制情形,有利于不同诉求的投资者选择。但对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类别股仅限于优先股和劣后股,不得在表决权和转让上有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