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三、本公司全体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释义在本报告中,...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系为协助《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该账户持股不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
最高院:有这六种情形,即使完成实缴资金股东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九民纪要》规定“出资显著不足”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数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匹配。股东利用较少资本从事力所不及的经营,表明其没有从事公司经营的诚意,实质是恶意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把投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如果公司被认定为“出资显著不足”,即使股东已经完成了...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到底要不要承担清算责任? | 法护营商小剧场
如果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财产流失、损毁或灭失,债权人可以在其损失范围内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办理减资的实操指引
2018公司法,对于两种减资方式并没有明确区分,但是实践中,两种减资本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相互结合,混合使用,使用形式比较灵活(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新公司法第224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协发布:新公司法实务问答(2024年第2期)
相比之下,《九民纪要》中规定的认缴出资加速到期条件远比新公司法第54条规定的条件严苛,但规定了符合加速到期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认缴出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新公司法中规定的是上述股东“提前缴纳出资”。2.如何理解“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川和邦生物(2.020,-0.04,-1.9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生物”、“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人公司股东何时需要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据此,中某公司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属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某实业公司作为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因某实业公司同时符合两种责任承担情形,故应以连带方式对中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京都释法 | 浅谈新《公司法》对股东瑕疵出资时对责任承担的影响
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实施,相比于原《公司法》,在坚持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前提下,大大强化了股东出资责任,以期解决目前实务中部分股东通过认缴期限逃避出资责任、损害公司以及债权人利益的问题。本文将通过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股东瑕疵出资时,该股东可能会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