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集体土地不退还 法院强制执行没商量
占用集体土地不退还法院强制执行没商量原创邓法宣邓州市法院近日,邓州法院在张楼乡某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开展强制腾退活动,活动同时邀请张楼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委干部、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见证。该案为排除妨害纠纷,案涉争议耕地属于原告邓州市张楼乡某村七组所有。2016年,因被告张某、赵某占用村组案涉耕地...
最高法:土地承包人对村集体与征收部门签订的征地协议能否提起诉讼
经查,被诉《征地协议书》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就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问题达成的行政协议,该协议主要针对征收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补偿标准、土地交接时间、付款方式等方面达成协议,并未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等具体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故被诉《征地协议书》对再审申请人作为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收受巨额财物,惠州市博罗县一原村干部被开除...
日前,惠州市博罗县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梅花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陈伟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伟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在选举中拉票贿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旧村庄改造合作开发...
两名村民小组长截留53余万元集体土地流转费,被纪委立案调查
两名村民小组长截留53余万元集体土地流转费,被纪委立案调查“‘高标准农田改造’完成已经有四五年的时间了,我们3组、6组的群众没有拿到一分钱。”近日,在四川省西昌市樟木箐镇李家沟村的“阳光问廉”坝坝会上,西昌市纪委监委和樟木箐镇、李家沟村的干部代表、群众代表齐聚一堂,就高标准农田改造后土地处置和集...
有村集体为牟利放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最高法:基层组织无权擅改...
实践中,部分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为牟利实施了放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的行为。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发包土地、收取土地承包金是提高村集体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最常见的方式之一。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一些地方的农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社会资本,以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开展多种经营。但由于法律意识不强,...
揭阳一村主任涉嫌侵占集体土地,豪宅如宫殿引发众怒,官方通报
在广东揭阳普宁的一个小村庄,一个村主任的“土地梦”引发了轩然大波(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60亩的集体土地,宛如一座巨大的磁石,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而在这片土地上,一座座高楼、别墅和厂房拔地而起,仿佛诉说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当这起事件被律师曝光后,舆论的浪潮迅速席卷而来。人们纷纷质疑:这位村主任是如何一步步将这片土地...
最高法发布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村集体无权擅改土地性质和用途
村集体为牟利放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法院:无权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在“梁某东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三名村民小组组长为增加集体收入,违法将耕地发包给另一名被告人挖塘养鱼,破坏基本农田50余亩,毁坏全部农业设施,被依法判处刑罚。经查,2016年年初,被告人梁某友、梁某斌、梁某明在分别担任或代理广东省肇...
红梅法官说法第61期丨“村规”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土地...
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土地被占用而享有的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是较为常见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会对补偿款的发放数额、范围、形式指定本集体的“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自治原则及法律规定讨论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事项,但不能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更不得侵犯村民特别...
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友、梁某斌、梁某明作为鼎湖区某村委会1、2、3队村民小组的组长,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代表村集体将村数量较大的耕地非法发包,致被告人梁某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没有办理合法用地相关手续及缺乏统一监管的情况下,在承包的耕地上挖掘鱼塘,搭建猪舍,非法占用耕地54.53亩,改变被...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
2007年7月至2007年9月开展试点、业务培训、出台技术规范、资质登记和内业准备工作;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开展1∶1万比例尺为主的农村土地外业调查,逐地块查清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查清农村部分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确权达到90%以上;2008年1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