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一人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力清偿债务,能否追加股东为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给予支持。原标题:《以案释法丨一人公司作为被...
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到底要不要承担清算责任? | 法护营商小剧场
如果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未参与实际经营小股东的清算义务认定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实际参与经营的股东是否有清算义务存在争议,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4条的规定,“怠于履行义务”,是指有限公...
新《公司法》实施近4个月,济南法官为您总结六大要点!
新公司法规定认缴出资的原股东与现股东均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权人承担相应责任。即,一旦被登记为认缴出资股东,无论该股权是否已经转让,原股东与现股东都要对认缴出资的按期缴纳承担责任,这是公司对外投资或者内部股权流转面临的现实风险,需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加以注意。四废除完全认缴制,认缴股东加速到期的条件...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原股东承担实缴出资义务。6已完成实缴的一人公司...
周游:股东出资规则的体系性解释 | 交大法学202405
其中,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计入公司资本,故而股东出资也具有不同于其他股东投入的法律意义。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47—5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这一规则体系既保留了部分旧法的规定,也因应实践之需,并结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要对其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本案中,A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陈某通过个人账户向B公司支付了一万元,且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需承担连带责任。故对B公司请求A...
股东未届出资期限,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国强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未届出资期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以及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根据国强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张某出资时间为2050年3月18日,出资认缴期限尚未...
公司注销了,债务仍需承担,成功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本院认为,原告张三与海南R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短视频课程指导合作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当事人均应遵照履行,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原告张三已支付29800元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证明财产独立?法院:应提供经依法审计...
第三人小河公司诉称,该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公司人格,且不存在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情形,大海公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两公司曾经存在资金往来,但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独立核算;相关股权划转行为均自主有偿,未侵害债权人利益。法院审理后认为,大海公司在案涉债务形成期间,作为小河公司的唯一股东,对于小河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