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习笔记Day82——渎职罪上
即刑事诉讼中的侦、检、审人员故意乱判案。本罪的法益为刑事追诉活动的正当性以及公民的自由与权利。1.犯罪构成要件2.特别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的,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的,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学习笔记批注版/鄂前旗公安/原标题:《刑法学...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标准 | 法学202312
例如,如果认为绑架罪的保护法益包括“担忧被绑架者的安危的第三者的精神上的自由即自己决定是否向他人交付财物的自决权”,那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就必须具有向第三者提出不法要求的内容;如若否认第三者的自决权是绑架罪的法益内容,则向第三者提出不法要求不是绑架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内容。再如,“刑法规定盗窃罪,是...
“玩忽职守”怎么定义?快进来看看!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玩忽职守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
犯罪构成要件之间是互斥还是竞合(重合)
不仅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与盗窃罪、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等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存在重合的部分,而且故意与过失、伪造与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抵税发票、普通发票、绝密与机密、秘密等构成要件要素之间,也可以进行包容性评价,即可以将高度行为评价为低度行为、重度要素评价为轻度要素。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理解与适用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行为主体,除了必须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要件,还应负有食品药品监管的具体职责。有学者认为,本罪的行为主体包括两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类是县级以上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中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另一类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包括中央政府即国务院...
关于渎职罪的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的适用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食品监管渎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共23个...
杨书文 李占州:从渎职罪角度看不作为
不作为构成渎职罪的基本要件,一是行为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规定的作为义务,如负有某种作为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不履行和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等。二是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如行为人明知...
媒体:雷洋案邢某某等人行为不构成伪造证据罪
案发后,被害人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陈律师一直坚称邢某某等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渎职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根据检察机关披露的案件事实,我对上述观点实在是不敢苟同。(一)邢某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罪名的判断、区分所依据的应当是对四个犯罪构成要件(主观、客观、主体、客体)的综合分析、比对,而非仅...
实务派 | 陈洪兵:刑法第397条“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何理解
理论与实务一直都认为,普通渎职罪与特殊渎职罪之间是一种特别关系的法条竞合,行为同时符合普通渎职罪与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时,只能以特殊渎职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作为普通渎职罪的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与各特殊渎职罪之间是典型的法条竞合特别关系。《刑法》第397条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之规定,正是关...
辅警能否单独构成刑讯逼供罪主体
因此,本解释中所提到的三类人员都不属于正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形式上未列入国家机关编制,但是上述这些人员实际是在国家机关中工作或者行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解释》规定该三类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发生渎职行为的,只要符合渎职罪其他构成要件,就应当以渎职罪追究刑事责任。反之,即使相关人员属于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