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拖欠农民工工资,包工头和分包单位谁担责?
被告某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承接了某政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何某某是建筑工程的包工头,常年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于是和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原告蒲某系农民工,受何某某雇佣为承包工程做外架工作,根据工地管理人员向原告出具明细账单,至今为止何某某尚欠原告劳务费30235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支付...
【以案释法】“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单位也要担责
被告将案涉装修工程的劳务分包给第三人个人,第三人不具有相应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的规定,被告将案涉工程劳务违法分包给不具备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个人,...
包工头拖欠工资,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需要担责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因此,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
包工头打了工资欠条,可以向用工单位索要工资吗?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案例评析】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要不要承担...
■莒南法院: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法院判了!2020年4月2日,甲公司承包一处住宅楼建设工程,2020年7月7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中的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公司,同年8月26日,乙公司与李某签订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以包清工的方式发包给李某。原告王某等5人受...
“国企女老总”被包工头举报收203万打点费 企业:被举报人非正式员工
年逾半百的李先生是山东省泰安市一私企老板、施工队包工头,常年跟着大建筑公司干分包项目,多年来很少有过大的闪失(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间接“坑”他的“老领导”胡某学在山东省泰安市算是风云人物,他们这个年龄左右的人,没有人不知道其大名的,即便是坐牢出狱,一般的人也很难结识他。
承包商起诉讨要政府项目工程款陷执行难,乐业县相关单位:正想办法...
包工头承接政府项目被拖欠数百万工程款60岁成"老赖"“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把这些钱全部要回来。”2024年8月,刚过完60岁生日的王明宗语气中透着一丝无奈。2016年,王明宗承接了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泗渡镇智慧农业体验馆(以下简称“体验馆”)部分项目,多年过去,体验馆早已投入使用,但工程款始终处于未结清状态,涉及...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中暑的情况不少,但鲜有人申请职业病诊断—— 热...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建筑工人王某患热射病后,要求确认与工程承建单位浙江某园林工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该院审理认为,王某是由包工头招用,与包工头进行报酬结算。园林工程公司与王某之间并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或事实行为。因此,该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芒法·以案说法】“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单位也要担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门性法规,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自该条例施行以来,芒市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准确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用法治保障农民...
泰安包工头举报“国企女老总”索要203万,回应:非正式工
年逾半百的李先生是山东省泰安市一私企老板、施工队包工头,常年跟着大建筑公司干分包项目,多年来很少有过大的闪失。李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间接“坑”他的“老领导”胡某学在山东省泰安市算是风云人物,他们这个年龄左右的人,没有人不知道其大名的,即便是坐牢出狱,一般的人也很难结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