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经理未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诉求二倍工资,未获法院支持
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用工,双方为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入职第1个月内,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入职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内,用人单位每月要支付二倍工资;入职第13个月及以后,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在入职满1年后,...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算劳动关系吗?工伤赔偿怎么办?
因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2024年3月,李女士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委经仲裁决定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某餐饮店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法院调解本案中,李女士作为劳动者,某餐饮店作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双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
没签劳动合同还被突然辞退 南昌拓恩餐饮称“涉多方面原因”
公司不打招呼突然将我辞退,且没有任何相关赔偿。”近日,在赣江新区创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德公司)的职工食堂——“中科”餐厅从事服务员工作的熊女士向新法治报反映,称入职以来,作为餐厅承包运营方的南昌拓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恩餐饮),不仅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且还在11月20日无故将自己辞退。
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董某自2022年11月21日到餐饮店工作,餐饮店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董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餐饮店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董某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2月19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法官说法本案系因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用工不构成劳动...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法院这样判!
王阿姨在某餐饮公司做全职服务员5年,勤恳敬业,年年获得最高现金奖励。工作期间,餐饮公司每月为王阿姨缴纳了社会保险。随着时间推移,王阿姨到达退休年龄,并且与餐饮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餐饮公司向王阿姨送达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但是多次沟通,王阿姨不愿办理离职手续,双方产生纠纷。
厨师属于餐饮服务企业最核心最关键的岗位人员,属于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原审查明的事实和在卷证据,A公司作为餐饮服务企业,厨师属于最核心最关键的岗位人员,并非是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且L2010年5月入职,一直工作到2021年7月,长达11年多,L一直都是为A公司提供劳动,接受A公司的管理,且在2016年5月1日A公司与L签订了劳动合同,A公司为L缴纳了2016年5月至2021年7月的...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王阿姨虽未能依法办理退休并领取相关待遇,但是与餐饮公司并无责任。因此,餐饮公司终止其与王阿姨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提供办公楼室内外以及院区办公区域综合服务、房屋本体维护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管理、环境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会议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特约服务(餐饮服务)、绿色物业管理以...
每天正常上班,离职时却找不到“东家”
在经过一番查询后,他发现一家私房菜餐饮管理部注册地址与其上班地址相同,于是张师傅向私房菜餐饮管理部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随后,张师傅起诉该餐饮管理部,要求其支付2020年5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共计7万余元。
刚入职就受伤,未签合同,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其劳动关系的认定。餐饮管理公司与李某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李某从事的后厨工作是餐饮管理公司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某与餐饮管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