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无罪案例:非村集体成员,侵占财产无主观故意获无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乙不是村集体成员,主观上没有侵占村集体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所得款5000元未达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起点,故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王某甲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4400元,未达到贪污罪的立案标准,不以贪污罪论处。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乙无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第十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
原肇庆彩印厂四名领导侵占集体资产被判刑
被告人钟某某、岑某某、林某、赵某某、刘某某等五人合计共同侵占集体资产280多万元,以极小的代价占有了一家集体企业,实现了“空手套白狼”的非法创富目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知情群众举报,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12月决定对钟某某等五人侵占集体企业资产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先后对钟某某、林某、赵某...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
坚持“生态立区”发展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裁判规则,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推动农林产业、山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绿色服务保障合作机制,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
《检察日报》:依据“财产+组织”标准界定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
以“财产的一定独立性”和“主体的组织管理性”为标准界定“其他单位”范围,既不会限缩犯罪对象,也不会扩大打击范围,有助于精准适用职务侵占罪,促进刑民法秩序统一。首先,“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之外的对象。凡是属于“公司、企业”或被解释为“公司、企业”的对象,均不属于“其他单位”。
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诈骗他人财产 一社区工作人员被数罪并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单位代收、代缴的费用,数额较大,侵犯集体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林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综合被告人林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法院...
村主任成“黑老大”非法侵占村集体资源,法院:判刑十九年!
对各被告人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法院指出,该案是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侵吞集体资源、阻挠乡村建设典型案例。涉案被告人非法控制村集体资源,多次有组织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阻挠村集体项目建设,严重危害农村产业发展。广东法院依法严惩该类犯罪,铲除农村家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八条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案例说法:职务侵占无罪案件中探析法院裁判理由与规则
2012年工程处职工举报王某某职务侵占,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二审法院均认为7处房屋均系工程处集体资产,王某某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并非法占有7处房屋,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王某某不服,申诉至某省高级人民法院。
职务侵占罪中“其他单位”的界定方法
三、合理界定“其他单位”,精准适用职务侵占罪以“财产的一定独立性”和“主体的组织管理性”为标准界定“其他单位”范围,既不会限缩犯罪对象,也不会扩大打击范围,有助于精准适用职务侵占罪,促进刑民法秩序统一。首先,“其他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之外的对象。凡是属于“公司、企业”或被解释为“公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