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中国司法官责任的历史考察与借鉴
另据《张家山汉墓竹简》记载:“受赇以枉法,及行赇者,皆坐其臧(赃)为盗。罪重于盗者,以重者论之。”《唐律疏议》则更加体系化,以六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坐赃”概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犯罪,并将受财枉法列于六赃之首,处刑极严。根据《唐律疏议》“监主受财枉法”条规定,...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
A.坐赃B.受财枉法C.受财不枉法D.受所监临财物18.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回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宋朝法律规定,以原价赎回标的物的最长期限是()。A.10年B.20年C.30年D.40年19.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A.阿党罪B.左官...
2023年法硕(非法学)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
35.唐中朝某部尚书受所监临财物,赃值抵八匹,依律应判徒一年。但由于其为正三品职事官,享有“八议”资格,据律可减一等处罚,则对其量刑为A.笞五十B.杖九十C.杖一百D.徒半年答案:C解析:徒一年往下就是杖刑,杖刑最高是杖100.36.下列对于宋代典卖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一物可以两...
【正版】2022蒋四金考前几页纸——小法
(2)纳税主体:①居民个人(不以国籍算):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境内+境外所得均交;②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境内所得交税(3)免个税: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救济、保险赔...
为了报恩而违反法律?带你了解《水浒传》中的法律问题
“诸有事先不许财,事过之后而受财者,事若枉,准枉法论;事不枉者,以受所监临财物论。”宋江属于事后受财,虽不是晁盖书信中写的一百金,只是收了一条金子,但是仅仅一条金子已经足以定宋江一个“役流”的处罚了,更何况阎婆惜看到信中写的是一百金,如果把那封信作为证物来对证公堂,宋江的罪名不会少于“绞杀”...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大金由盛转衰,金章宗完颜璟大事年表
七月,禁职官元日、生辰受所属献遗,仍为永制(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八月,敕山东、河北阙食等处,许纳粟补官。九月,定诈为制书未施行制。十月,敕司狱毋得与府州司县官筵宴远往,违者罪之。禁以太一混元受箓私建庵室者。十一月,令诸女真人不得以姓氏释为汉字。禁伶人不得以历代帝王为戏,及称万岁,犯者以不应为事重法科。
绢帛与钱贯:唐代赃估规则之嬗变与运行
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受贿犯罪,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贪污犯罪;就涉案罪名言之,“以钱计赃”原则遍及受所监临、坐赃、监临主守自盗、私役所监临、差课赋役违法、有事以财行求、事后受财、受人财为请求等罪,应以《唐律》“自外诸条,皆约此六赃为罪”,即依律比照...
中国古代惩贪治吏的历史借鉴_大咖说法_民主与法制网 国家一类新闻...
又如,主司官受财枉法者,十五匹绞。不枉法者,三十匹加役流。即使事后受财,如事枉,仍按枉法论。事不枉,以所受监临财物论。监临官借所监临财物、衣服、器玩,经三十日至百日不还者,坐赃论。私役使所监、奴婢、牲畜、车船、碾磴、受猪羊供馈,皆坐赃论。即使去官而受旧官属、士庶馈与,也减在官时三等治...
著名法学家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维护国家纲纪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种是受财枉法,即贪赃枉法;第二种是受财不枉法,即贪污了但并未枉法;第三种是受所监临财物,就是地方官接受当地百姓给他的财物;再有就是强盗、窃盗和坐赃三种。唐律对此处罚很严,“贪污十五匹则绞”。这六赃之法一直影响了后世,宋、明、清,都有六赃之法。
古人犯了受贿罪怎么判_私家历史_澎湃新闻-The Paper
“受所监临”,是指官员收受自己部下及所管辖内百姓财物的行为,而授予财物的一方也并无具体要求事项,官员也没有违法处理公务的。凡是计赃“一尺笞四十,一匹加一等,八匹徒一年,八匹以上加一等”,赃满五十匹以上,处流二千里。《唐律疏议》后来的宋金元各朝基本沿袭唐律的这个制度,直到明代才有所变化。朱元璋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