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区别与适用范围
“等标期”不同:公开招标不少于20日;竞争性谈判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不少于10日。澄清修改时限不同:公开招标澄清或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磋商)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5日)前,不足皆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评审侧重不同:公开...
竞争性磋商到底“磋不磋”
而对于竞争性磋商,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相较于公开招标,从时间上看,采用竞争性磋商可以至少节约10天的时间。从评审过程来看,公开招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要废标,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的区别你都知道吗?
竞争性磋商的规定则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5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等标期”不同竞争性谈判: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
对财库214号文实务操作中的一些思考
此外,考虑到竞争性磋商还需要至少十天的“等标期”,此时往往难以凑齐当时参与推荐供应商的评审专家在同一时间来参与项目评审。不仅如此,如果把第六条的评审专家解释为磋商小组中的专家,还会导致回避问题的产生。例如,一位专家书面推荐了A、B、C三家公司作为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作为人之常情,不免会担心该专家在评审时...
哪些情形适合变更采购方式_操作_焦点-政府采购信息网
而公开招标的法定“等标期”就需20天,导致采购效率低下,成本与效率不匹配。二是有些采购项目预算虽然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为采购需求无法在事前详细描述等自身特性不适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也一律要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虽然提高了透明度,但是采购结果却无法实现“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不少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