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
一、本次借款及担保情况概述2024年11月6日,公司子公司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合同,拟申请不超过1亿元授信额度,期限至2025年5月21日,并由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徕木股份”)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二、本次授信及担保内部决策程序公...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责任如何承担?
因案涉主合同无效,故担保合同亦无效,但本案中,担保人作为借款人的父亲,其对借款的事实及款项的来源均知晓,故其存在一定的过错,亦应对案涉借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本院酌定被告张某某对被告张某不能偿还部分的本息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实践中经常存在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担...
最高院:为借款担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系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构成通谋虚伪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本身作为伪装行为无效,而借款担保作为隐藏行为,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肯定其在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毛来华、林福汉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民...
借款合同范本(附借条范本)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如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2、乙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并于收到...
【办案工具】金融借款合同中最高额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检索报告
1、最高额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2138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万春路支行、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裁判要旨:再审申请人认为原二审判决认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芜湖分行)与万春路支行系独立的民事主体,属于...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借款和担保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辽宁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公教育”)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抚顺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抚银沈分2024年流贷015号),抚顺银行沈阳分行向辽宁中公教育提供1.685亿的借款(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关方为该笔贷款业务...
...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客拟与马鞍山农商行签署的为当涂长运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保证人: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临2024-040《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日前,公司已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出口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所需资金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中国进...
《人民司法》:借贷行为构成犯罪时,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借款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当依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
富临运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公告
1.担保事项一:富临长运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富临长运提供最高不超过1,3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担保事项二:富临长运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