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案引法律概念争议 正当防卫到底咋界定?
昆山宝马男砍人反被杀曾多次入狱刑期累积近10年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律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网友们吵起来了……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8月29日上午从昆山市检察院了解到,获悉该案后,昆山市检察院连夜提前介入。经初步调查:当晚21时许,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昆山龙哥街头挑衅路人,砍人不成被反杀,死后8天家属拒绝收尸
得知刘海龙龙死讯后于海明崩溃大哭,他说这辈子从来没有想过会杀人,在他看来杀人必须偿命,“起初我是一忍再忍,可他却是咄咄逼人,当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感觉对方砍到了我的脖子,我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再不反抗就会被对方砍死,朝我后面那一下脑子里嗡的一声,感觉就要死了,跟做梦似的”。为了验证于海明的说法...
昆山砍人不成反被杀男子确曾获见义勇为证书:因举报有人贩毒
最后依照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放奖励流程,由陆家工作站到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签领了奖金和证书,再由工作站发放给见义勇为人员。由于8月27日昆山順帆路持刀砍人事件被人在媒体上发酵转载,被害人刘海龙见义勇为证书也被人故意曝光,部分网友对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给刘海龙心存质疑。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非常...
18年昆山“恶霸”龙哥持刀砍人,被小伙极限反杀,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如今,提到法律条文中的正当防卫条例,有一个人的名字如雷贯耳——昆山龙哥。网友笑谈,他是推动刑法改革“头号功臣”,起因是2018年那起震惊全国的“反杀案”。昆山龙哥可不是什么英雄,他是当年反杀案中的死者。二〇一八年九月,走出看守所的于海明看着头顶的蓝天,第一次对“幸福”这个虚无缥缈的词有了明确的...
回顾昆山龙哥:砍人不成被反杀,他的死对社会的贡献超过了他一生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深夜的昆山,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浑身花臂自称社会老大哥的人,喝醉了正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和小弟开着宝马车,行驶在路上,不幸与一个刚下班的工人发生了剐蹭(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原本怎么看都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可紧接着发生的事情却让这件事情完全脱离了交通事故的范畴,伴随着一把刀的出现,仿佛一切都要失...
刑法专家谈“砍人反被杀”案:若是特殊防卫,无需负刑责
针对昆山砍人案件,阮齐林认为,首先存在防卫的前提。纹身男和几个人对电动车车主进行殴打,这个是看得见的,属于不法侵害,继而又拿刀砍他,也属于不法侵害。白衣男子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反击,来保护自身的安全,具备防卫的前提。但是,防卫的前提有一个很微妙的时间条件。
黑社会老大挑衅老实路人,居然瞬间反遭KO,深扒“昆山龙哥案”
昆山砍人事件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但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案发全程都被监控录像拍了下来,而且监控录像还通过网络传播了出来这就使得全国人民都成了案件的审判官,网友、司法界专家、学者、律师都加入了讨论案情的大军。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确实是死者刘海龙先行挑衅的,但中国有句古话是「人命关天、死者为大」...
“昆山反杀案”启示录: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刘海龙在砍人时长刀落地。于是于海明抢起长刀,向刘海龙腹部连刺两刀致其倒地,并在其起身和返回车时后连砍数刀(两刀未中)。后刘海龙经抢救无效死亡。监控视频网上流传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被称为昆山“反杀案”(也称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昆山砍人案、昆山“龙哥”事件)。对于海明“杀人”行为性质是...
每一次公正司法都在捍卫法治信仰 —— 昆山“8.27反杀案”的启示
今年8月27日发生在昆山街头的一起反杀案,无疑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案例。砍人者反被杀,如此案情实属罕见。案发后,关于当事人的行为如何定性,更是引发了全社会的大讨论。而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这甚至是一个可以载入中国法治历史的里程碑式的案例。今天,就让我们再次来回顾并探讨昆山“8.27反杀案”带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