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发矛盾殴打他人,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致人轻伤以上)的犯罪。如何区分?01目的不同:故意伤害罪的目的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寻衅滋事罪的目的通过显示威风、惹是生非等行为来发泄情绪、破坏社会秩序。02针对的对象和行为不同:故意伤害罪的对象往往是特定的,双方之间有一定的矛盾或者恩怨...
打人还手别犯糊涂!互殴和正当防卫你知道区别吗?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受到拘留和罚款等相应行政处罚。被打后还手是构成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还手行...
醉酒后殴打他人、毁坏财物,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
事实上,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象的不同,寻衅滋事侵害的对象往往是随意的,不特定的,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一般人来看不应该做出打人举动的微小原因;而故意伤害罪的对象往往是特定的,双方之间有一定的矛盾或者恩怨,行为具有明显的严重伤害他人的危险性。其次,二者在侵犯的法益上也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侵害更倾向于破坏...
徐龙国,绰号“矮子”,多次暴力殴打他人!宁波公安公开征集违法犯罪...
近日,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徐龙国,其长期活动在北仑区各娱乐场所,多次酒后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徐龙国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全面查清该徐所涉犯罪,彻底铲除社会毒瘤,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徐龙国...
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如何定罪
在共同犯罪中,杨安、刘波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毛永刚、任建武系从犯。杨安在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死亡,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还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不当,不予支持;对杨安的辩护人提出的仅构成故意伤害罪,不适用数罪并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在寻衅滋事中,杨安率先殴打他人,并猛踹被害人...
以案说法 | 偶发矛盾殴打他人,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致人轻伤以上)的犯罪(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如何区分?01目的不同:故意伤害罪的目的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寻衅滋事罪的目的通过显示威风、惹是生非等行为来发泄情绪、破坏社会秩序。02针对的对象和行为不同:...
从个案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分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罪与其他相关犯罪或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分具有一定难度,尤其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分存在困难。区分两罪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在主体方面。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两类。前者主要为对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
刑法规则:“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及辩护要点
犯罪主观的辩护一、主观上不具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故意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认识因素,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意志因素,即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故意伤害犯罪中缺乏认识因素,表现为被告人不想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伤害被害人,只不过产生了被告人意料之外的伤害结果。缺乏意志因素则表...
寻衅滋事罪的规范适用
例如,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最大区别在于犯罪主观方面的部分内容及侵害对象是否特定。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在于无事生非,故其侵害对象往往具有一定的不特定性。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往往是事出有因,故其侵害对象通常具有特定性。因此,即使在客观上殴打致人轻伤以上结果的情况下,该两罪仍然可以通过主观方面及侵害...
打架成本高,劝君莫做“干架人”!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打架斗殴构成什么罪?1故意伤害如果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