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伤保险+伤养服务 青岛实施新型工伤保障制度
“前期,我们对全市1200名一至四级工伤人员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发现该群体游离于医保部门的长期护理保险、民政部门的残疾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等保障政策之外,面临着住院难、保障水平低、家庭经济负担重、生活质量差等问题,多数家庭主要依靠亲人照顾,但这种照顾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显乏力。”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和失业...
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启动
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的,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基数调整差额由单位代扣代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4416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7359元执行,1-7月份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税务部门将于10月份一并补收。今年1-7月,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20:00起至10月1日(周二)8:00止,分时段开展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和相关系统版本升级工作,期间社保费相关系统将无法登录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如下:1.2024年9月25日20:00—9月26日8:00;...
定了!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启动
参保单位年初为职工申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416元或高于21207元的,职工个人应补缴的缴费基数调整差额由单位代扣代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4416元和21207元之间的,不作调整。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按7359元执行,1-7月份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税务部门将于10月份一并补收。今年1-7月,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
9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20:00起至10月1日(周二)8:00止,分时段开展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和相关系统版本升级工作,期间社保费相关系统将无法登录办理业务。全文如下。尊敬的缴费人:为进一步做好2024...
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0月份启动调整差额补收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8313元,全省202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078元,下限为4416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
青岛市崂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原副处级干部孙继功接受审查调查
6月13日,据“清廉之岛”消息,青岛市崂山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原副处级干部孙继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清廉之岛”公众号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社局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培训
????鲁网3月12日讯3月11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人社局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培训,各功能区及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是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培训的第二期,主要围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解读与合规经办、职业年金、社会保...
山东:7月1日起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五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山东(不含青岛)自2024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直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024年度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
参保单位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进行在线申报,单位人数50人以下的使用“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直接申报,50人以上的使用“年度缴费基数导入”模块申报。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进行自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