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备案和核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亳州市中心城区物流仓储专项规划(2019—2030年)》要求,对物流项目用地和规划进行从严把控,明确土地性质,尽快制定全市物流园区布局规划,严格物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并组织交通影响评价;生态...
亳州市局:盘活农村集体土地 聚力推进乡村振兴
亳州市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不断探索拓展盘活农村土地的路径,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基础性、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一是优化村庄开发保护格局。结合亳州地区资源禀赋及乡村发展现状,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农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乡村振兴的引领及管控约束作用。形成...
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亳征地告〔2024〕3号
征地补偿安置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2024年9月28日前腾退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属证书移交给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关红涛;电话:0558—5996589)。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征地批准文件等,报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告后,集中办理集体...
亳州市局盘活农村集体土地 聚力推进乡村振兴
亳州市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不断探索拓展盘活农村土地的路径,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基础性、支撑性和保障性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一是优化村庄开发保护格局。结合亳州地区资源禀赋及乡村发展现状,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农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乡村振兴的引领及管控约束作用。形成...
《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解读
索引号:123416007373246591/202403-00077组配分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开发布机构: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林业局)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有效性:有效关键词:无名称:《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解读文号:无发文日期:2024-03-28发布日期:2024-03-28...
最高院民一庭:民事审判 29个前沿问题|原告|赔偿|金牛法院|最高...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研究认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让;已经订立转让合同的,合同无效(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根据合同效力补正的原理,政府主管部门追认批准,并由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由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受转让方与政府主管...
关于审理行政协议纠纷的96条裁判规则
11、行政机关因违约毁约、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在认定企业方损失时应坚持损失填平原则和损益相抵原则——临海市康河管业有限公司诉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行政协议案裁判要旨:行政协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活动,既具有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性”的一般属性,同时也具有“协议性”的特别属性。行政机关因违约毁约...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亳自然资...
(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至: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账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亳州市首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书在蒙城县颁发
2023年12月29日上午,亳州市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和许疃镇政府为许疃镇东湖村民王领等六户颁发了封皮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字样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文件精神,亳州市范围内...
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