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省法院联合调研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转自:南京晨报晨报讯(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刘通)7月23日下午,在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志远带领下,省人社厅、省法院调研组一行对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和裁审衔接等工作开展调研。南京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爱军,分管局领导郁永春,南京市人社局、南京市法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
关于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首批拟入库成员的公示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京西大楼507室电话:025-83278712联系人:陈实附件: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家库首批拟入库成员名单.pdf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9月18日
维权胜利后的焦虑:劳动仲裁赢了,但找工作却屡次失败
最后,这场劳动仲裁以公司赔偿李竞2000元草草结尾,看着最终调解结果的2000元,还不够这些天往返折腾的路费。“实际上,没有哪一家公司能够老老实实地按照法律赔偿,像我们这种劳动者,耗不起。”电话那头的李竞告诉中工网记者。仲裁成功后未必是新开始仲裁成功的那一天,李竞很开心,觉得如释重负,于是就到社交平台...
应验了!南京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并明确起算点!|劳动法江湖
第二种观点认为,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为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劳动争议应当适用仲裁时效。原来南京市的司法口径采用第一种观点,但自2023年起一直在传江苏省的口径将要发生变化。汪律师在这期间正好代理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汪律师昨天收到了生效判决,果然实行了新的口...
锐观察丨我是谁的员工?南京劳动部门仲裁一起网约工案
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黄阿莹告诉记者,根据信息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供的是劳务关系。通过对案情审查,双方还是能确认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网约工不是权益“隐形人”许女士和“轻喜到家”,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这一字之差,对于劳动者的权益,却是天壤之别。如果是...
主播被欠薪、骑手被“自动离职”,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宁波市社保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副处长陆桑榆:案件受理之后,我们先跟用人单位打了电话(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跟用人单位核实之后,那我们是发现用人单位的陈述就是,劳动者的仲裁的主体可能是有误的。原来,谭先生工作的外卖站点是由广州某科技公司设立的,而入职时签订的《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甲方是江西的一家公司签订,报酬也是...
前端化解劳资矛盾 打造“全程一体化”调解新模式
谋新篇、开新局。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压降劳资矛盾,提升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外联手、上下联合、裁调联动,多措并举促进春节前劳资环境和谐稳定。内外联手,构筑全域调解工作模式工作中,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保持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常态运行,并...
江苏省各地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举报投诉电话地址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25-86590900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西二楼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25-68730277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49号南京市玄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25-83368144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75号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25-86468870南京市建邺区嵩山路18号南京市...
南京首个“江苏高校大学生劳动仲裁实践基地”挂牌
南报网讯(记者余梦娇通讯员杨勇)10月25日,南京市首个“江苏高校大学生劳动仲裁实践基地”在建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挂牌成立。实践基地由江苏高校法律援助联盟(江苏恒爱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和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设立,旨在整合院校资源,实现人才、学术、实务等多方面资源共享,促进专业教育与司法实...
南京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分庭在栖霞揭牌开庭
5月11日,随着仲裁员赵慧芳宣布开庭,南京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分庭正式开庭受理案件。该分庭位于栖霞区职工服务中心,由职工中心与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签订《合作协议》,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分管领导为分庭揭牌,并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旁听了工会分庭“首秀”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