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生育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第五条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生育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登记、生育保险费核定、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生育保险事务,负责提供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第五条生育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近年来,全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体系不断健全,筹资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但...
7月起,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办理缩短时限
南方日报讯(记者/钟哲)近日,省医保局印发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下称《规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规程》进一步缩短职工生育保险相关事项的办理时限,将生育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相关负责人介绍,《规程》聚焦群众“急难愁...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政策解读
2024年5月20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粤医保规〔2024〕5号,以下简称《规程》)。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规程》修订背景2021年7月,省政府公布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287号令),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生育保险制度。为提升生育保险经办管...
职工生育津贴怎么领?广东生育保险新规发布
《规程》还要求经办机构提供生育保险服务,负责生育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并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医疗保险缴费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记录、生育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不断推进经办服务提质增效,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规程》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广东省...
《2024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发布》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5月28日在官网发布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该规程要求经办机构提供生育保险服务,包括生育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并免费提供相关查询核对和咨询服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规程还明确了生育津贴的核...
7月1日起,职工生育保险办理有这些新变化!
5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下称《规程》)正式印发,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相比于在2022年3月出台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规程》将生育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由2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河北省医保局通知: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网上通办……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要加强对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并做好生育保险政策及申报流程的宣传解读工作。参保单位核对生育人的相关信息要客观真实,审核无误后及时上传至医保经办部门。对存在违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5518173
广东职工医保跟生育保险合并后常见问题汇总
因此,生育津贴多少取决于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高低和产假的长短。目前,广东产假顺产是178天,剖宫产为208天。3、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后缴费比例有什么变化?答: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合并后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