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丁解税】流通领域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注意事项
另外,根据137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02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这个政策就是财税〔2012〕75号(以下简称75号文件),政策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
低温天气期间蔬菜价格先降后升
其中,部分叶菜类蔬菜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如菜心、生菜、菠菜、小塘白菜、油麦菜、大芥菜、奶白菜零售均价环比分别上升16.53%、13.16%、10.71%、8.89%、7.80%、6.71%、4.05%。二、蔬菜批发环节交易量明显下降12月以来,蔬菜批发价格先降后升。其中,32种蔬菜批发价格从月初的3.89元/公斤连续小幅下降至中旬3.57元/公斤...
2023年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抽检结果公布(2023年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23年1月1日至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此次公布的抽检结果中,抽检样品共计3168批次,其中合格3080批次,不合格88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7.22%,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附件:2023年柯桥区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合格产品信息表(2023年第14期...
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流通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
2023年8月15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象山县石浦鲜小团蔬菜批发部经营的豇豆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检验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2023年9月19日,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象山县石浦鲜小团蔬菜批发部...
浙江省象山县市场监管局:流通环节抽检食品215批次 不合格16批次
据公告,9-10月,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9类食品21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广州价格监测 低温天气期间蔬菜价格先降后升
二、蔬菜批发环节交易量明显下降12月以来,蔬菜批发价格先降后升(www.e993.com)2024年9月17日。其中,32种蔬菜批发价格从月初的3.89元/公斤连续小幅下降至中旬3.57元/公斤,然后小幅回升,截至25日升至3.89元/公斤。价格调查巡查显示,12月初起,江南果菜批发市场交易量快速下降。其原因一是由于北方降温后,北方大棚蔬菜已减少上市量,蔬菜南运数量...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0...
近期,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乳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饼干、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20类食品72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708批次,不合格21...
海口检查蔬菜批发经营环节价格情况
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在某批发市场发现8家蔬菜批发经营者涉嫌缺斤短两销售蔬菜。经查,8家经营者从外地采购的蔬菜包装在泡沫箱内,箱内放置冰瓶为蔬菜保鲜,但经营者在批发销售蔬菜时,未将冰瓶、泡沫箱重量完全去除,缺斤短两,导致蔬菜销售终端成本上涨。2022年7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
新年新政:蔬菜流通环节免税
新年新政:蔬菜流通环节免税近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通知指出,免征流通增值税的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此外,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