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
财政部:明年起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免征三年增值税
通知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
一、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二...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以及鉴证咨询...
税局正式通知!这2种税,免征!免征!免征!
一、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小湘说税】新年到,这份税收大礼包,等您来打开!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可以享受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www.e993.com)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继续执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大盘点,看这个就够了!
政策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12、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
1月1日起一批税费支持政策开始实施 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经济回升向好
鼓励创业创新——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批税费支持政策开始实施 助力经济回升向好
鼓励创业创新——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北海市化工类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汇总
5.对重点支持的产业争取列入国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入驻合作区产业园区的转移产业法人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