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明确!个人分红,不交个人所得税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4.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分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超1年,股息红利所得继续暂免个税
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问一答|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原标题:《一问一答|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本公告所称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二、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
税筹的挑战:港澳身份还能享受“外籍个人”股息免税待遇吗?
个人取得股息、红利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三大类,一类是前文提到的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两类是针对普通股票和限售股按照持股期限长短不同而设置的优惠政策(详见财税201285号、财税2015101号、财税证公告2019年第78号、财税字199420号)。
转让退市公司股票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78号,以下简称78号公告),对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退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