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个体户!刚刚通知!即日起,个体户征税方式大改!
2、对于“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新规指出,2022年1月1日起,对于已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不只是江苏税务局要求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为了不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其他各地税务机关也开始逐渐取消核定征收!目前为止,...
个人所得税新政!9月1日起实施!|个税|征收|纳税|国家税务总局_网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今日开始,个人所得税大调整,要注意!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十三、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国税发[1999]125号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
【浙商宏观||李超】个人所得税知多少?
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年汇总计算征税,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0000元/年),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二是设立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严查个体户!税局刚刚通知!个体户征税方式大改!
04个体户严查开始!十二大涉税风险,赶紧自查!一、不设置账簿、不记账《征管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且《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
重磅!个税降了!减半!(附24年新版税率表)
财税〔2018〕58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www.e993.com)2024年9月22日。13.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2024年4月税收相关热点问答
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用人单位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集成应用-工资申报-已申报工资调整模块调整。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的用人单位通过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调整。注意:此时缴费工资(相比对原缴费工资)只能调高不能调低。因调高2024年度缴费工资所产生的当月补差...
劳务派遣,严查!正式文件已发!即日起,这些行为不要再有了!
严查开始!劳务派遣这些问题要当心!一、工资扣除方面劳动派遣,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是目前较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第一条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
个人所得税新政!2024年全面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
“免税+减半征收”!税率20%!|个税|保险费|国家税务总局_网易订阅
财税〔2018〕58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3.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