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施行后,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代替交付将不能设立质权
因此,我们认为,宜将《物权法》第210条第2款第(五)项的规定修改为“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同时,还应明确不得单纯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设立质权的规则:“债权人许可出质人或债务人代其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权不成立,但质权人以适当方式控制质押财产、表彰质权的除外。实务观点质权合同的订立和质权的设定为不同的...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的
简易交付指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占有改定指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指示交付指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回标的物的请求权;拟制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
物权法复习——动产物权指示交付
但实践中,动产的交付并非必须是由出让人之手直接交到受让人之手,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即是一种例外情形,它与现实交付具有同等效力。关于现实交付的例外情形,除去本条所规定的指示交付外,本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还分别对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做了规定。在这三类例外情形中,法律关系最为复杂的当属本条所规定的...
动产让与担保可以指示交付方式设立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确立了交付产生动产物权变动效力的一般规则;第二十五条确立了简易交付自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的法律行为生效时产生物权变动效力的规则;第二十七条确立了占有改定自出让人、受让人间关于由出让人继续占有动产的约定生效时产生物权变动的规则。惟未规定指示交付方式下动产物权何时变动。指示交付与简易交付、占有...
简述动产物权变动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将受让人对标的物的占有状态由他主占有变为自主占有。占有改定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将转让人对标的物的自主占有变为他主占有。指示交付是指所有人在转让由第三人占有的财产时,可以用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方式作为交付。可见,本题所描述的交付为占有改定,本题答案为D。
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复习:动产交付
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所谓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将动产的占有实际地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直接占有该动产。所谓观念交付,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定,并不现实交付动产,而采用一种变通的交付办法来代替现实交付。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三种情形。
动产物权的观念交付方式及其完成标志
出于维护交易安全的考虑,《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将交付作为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方式,具有强制性。换句话说,当事人只能够在法律规定的四种交付方式(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中通过约定选择一种具体的交付方式,不存在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发生的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
通过第三方支付取财定诈骗还是盗窃——网络型诈骗罪的拟制处分行为
刑法理论素有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的区分,民法理论有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的差别,合同法理论中也有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与拟制交付的对应,这都对本文提出的诈骗罪之假定处分行为的概念具有启发性。拟制处分行为专指第三方支付平台基于预设同意的处分权限,在他人输入支付口令(如账户密码)的情况下,基于假定...
物权法复习——动产物权占有改定
占有改定仅有当事人移转动产物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意,它不仅与现实交付不同,与同为观念交付的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也存在大的差别。在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简易交付中,买受人已经占有动产,其所有权可被人们从外部识别。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指示交付,虽然受让人尚未占有动产,但出让人已经脱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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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适用风险负担“交付主义”的一般规定。若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完成现实交付、指示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方式交付时风险转移。若需要运输,需要运输+约定了交付地点,在约定地点交付时风险转移;需要运输+未约定交付地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