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为案外人设定居住权对抗执行
本报讯(记者郭燕通讯员张玉麟)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具有排他效力,即居住权人对于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然而,部分被执行人试图“钻空子”,恶意在房屋上设定居住权以对抗法院执行。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依法涤除被执行人恶意为案外人设定的居住权,使房屋以未负担居住权的状态进入司...
债务人未按时还款,债权人欲拍卖房屋,亲属异议怎么办?
由于被告郭美珍申请对该房屋强制执行,而该房屋是原告的唯一住房,原告一直在涉案房屋居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提起本诉讼。(二)被告答辩意见1.被告郭美珍辩称-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郭美珍与刘菲菲于2014年10月15日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合法有效且经过公证。郭美珍依据此借款合同向刘菲菲提供了借款。涉案房屋一...
红扣子说法 | 试图以居住权对抗执行?法院强制涤除后依法拍卖!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依法涤除被执行人恶意为案外人设定的居住权,使房屋以未负担居住权的状态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案情回放宝山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某银行申请执行王某、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在本市有一处...
陈声雷|预售商品房的执行规则构建
实现“居住有其屋”作为民生热点问题,涉房屋的执行案件是法院执行的一大难题,尤其是预售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财产在执行时更为困难。一方面,虽然预售商品房尚在建造中,并未实际存在,但是由于司法实践赋予预购人在预售商品房上享有物权期待权,预售商品房可以作为预购人的财产被执行;另一方面,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
该规定旨在保障被执行人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权利和基本的生存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容易被曲解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细究上述规定,唯一住房并不等同于法律规定的“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即如果不是生活所必需,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仍然能够被法院强制执行。
唯一住房 法院如何拍卖
但是这种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现况,从2015年起发生了转变,最高院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就属于可强制执行“唯一住房”的法定特殊情形(www.e993.com)2024年9月16日。就是说,老王家的房...
欠款400多万!上海一家三口名下唯一住房能被执行吗?
经过和浦东法院的商议,宝山法院最终获得了两起执行案件的处置权,鉴于王先生一家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对他们名下的这套房产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但是评估拍卖的过程却并不顺利由于房屋是王先生夫妇唯一一套住房一家人坚决不肯搬离那么王先生以唯一住房作为挡箭牌是否就拿他没办法了?事实上,...
唯一住房能否被法院拍卖?看完你就懂了!
法院在处理被执行人唯一住房的执行案件时,总是要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权利和维护债权人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法律强调的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而非简单的“唯一住房”,这点需要大家正确理解。在现实中,高档住宅、超大面积的房产显然不属于这个范畴,即便是唯一住房,也可能会被执行。而在有替代方案的情况下,比如...
法官说法丨“唯一住房”是否等同于“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被执行人以“唯一住房”为由提出异议,要求中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在执行实践中,“唯一住房”是否等同于“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吗?本期法官说法,通过槐荫法院刘志林法官审理的一...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产,能被执行吗?
因此,涉案房产暂未达到可执行的条件。张某可待具备执行条件时,另行申请恢复执行。因此法院判决不得执行上述房产。释法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本案中,从受赠子女的角度来看,子女作为受赠人完成过户登记之后,就应当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