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银团贷款新办法出炉 明确牵头行和代理行职责 有效防范...
“银团贷款应由代理行统一进行贷款归集、发放和回收,严禁各银团成员越过代理行直接进行贷款发放、回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人士也表示,针对目前牵头行和代理行设置混乱、多头管理等乱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牵头行和代理行职责。各牵头行和代理行应该根据《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共同履行牵头行或代理行职责。跨境金融...
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出炉 严禁银团成员越过代理行直接进行贷款...
针对目前牵头行和代理行设置混乱、多头管理等乱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牵头行和代理行职责。《办法》指出,银团贷款应由代理行统一进行贷款归集、发放和回收,各银团成员不得越过代理行直接进行贷款发放、回收,代理行不得截留或者挪用借款人归还的银团贷款资金。银团贷款出现违约风险时,代理行应当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的约定,...
而今迈步从头越——《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热点问题探讨
在境外银团贷款的实践中,当牵头行或参加行不具备专业的代理行业务团队时,为加强和优化银团贷款管理,由牵头行指定具备专业的代理行业务团队的但不承担任何贷款份额的金融机构专门担任代理行已经是较为常见的操作。考虑到《银团贷款办法》对代理行的业务能力和专业人员已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银团贷款办法》亦未要求代...
设置发放红线 银团贷款新规出炉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规定牵头行和代理行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专业人员,对较为复杂的银团贷款,可以设置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也可以针对不同事务设置相应的代理行,但同一事务只能设置一家代理行。各牵头行和代理行应该根据《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共同履行牵头行或代理行职责。同时明确,银团贷款应由代理行统一进...
银团贷款拟立新规: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
《办法》明确,银团贷款应由代理行统一进行贷款归集、发放和回收,严禁各银团成员越过代理行直接进行贷款发放、回收。代理行不得截留或者挪用借款人归还的银团贷款资金。从分销比例看,《办法》按照兼顾效率和风险分散的原则,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有利于银...
银团贷款银团贷款新玩法:松绑贷款转让限制 下调牵头行份额要求
在国际银团市场,尽管银团这一债类产品没有债券的高度流通性,其二级市场也是非常发达的(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银团筹组完成后,牵头行或参贷行在二级市场将其部分或全部份额转让极为普遍,这使得银行可以灵活运用转让机制释放其资本的占用,同时也使牵头行兼具了投行和商行双重属性。相比之下,我国的银团贷款市场一直受制于信贷资产整体性转让...
银团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承贷份额下限降至15%
具体来看,《办法》明确,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15%;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银团贷款除提供一般贷款服务外,还提供银团筹组、分销、代理等类投行业务,合理收费是银团贷款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办法》在《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银团贷款收费的相...
金融监管总局:银团贷款业务牵头行承贷与分销份额下限将被优化
“牵头行”主要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而按照“牵头行”对贷款最终安排额所承担的责任,银团牵头行分销银团贷款可以分为全额包销、部分包销和尽最大努力推销三种类型。在《指引》中,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20%;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将变“办法” 单家牵头行承贷份额下限下调至15%
所谓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银团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并可交叉担任。现行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下称《指引》)2011年由原银监会修订发布,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其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总金额的15%,分销给其他银团成员的份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银团中增设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银团贷款由借款人或银行发起,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代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