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因病评残能否属因公范围和安排工作?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五)其他因公死亡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上述第(三)项、第(四)项...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
(一)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病故人民警察遗属,由原发放单位另外增发6个月的定期抚恤金或生活困难补助费作为丧葬补助费;(二)因战、因公致残的1-4级伤残人民警察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人民警察所在单位按照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抚恤待遇;(三)因...
民政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牺牲,批准为烈士的条件,参照《革命烈...
中国统一人民警察优抚待遇 提高标准规范伤亡抚恤
申请评残的人民警察所在单位应把评残情况逐级报至省级政法机关政治工作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人民警察符合评残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并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发给本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转交本人。第...
关于《上海市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致残部位不能合并评残的,可以先对各部位分别评残。等级不同的,以重者定级;两项(含)以上等级相同的,只能晋升一级。多次致残的伤残性质不同的,以等级重者定性。等级相同的,按因战、因公、因病的顺序定性。????9、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怎么办?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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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有效证件:军人子女考生需出具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2005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新式《残疾军人证》原件和《评残审批表》复印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消防总队审核认定。因公牺牲军人根据军人职级情况,批准单位由团级至大军区级不等。有效证件...
关于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探讨_澎湃号·媒体_澎湃新闻-The Paper
2.人民警察。其因战因公致残性质的判定相对退役军人来说比较困难一些,在评残实践中,主要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如何把握人民警察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中致残的复函》的规定,确定人民警察伤残性质是否属于因战致残性质,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正在查处的必须是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该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三是...
《安徽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_合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评定残疾等级?本《细则》适用于具有安徽省居民户籍的下列人员:(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
抚恤优待政策百题问答(一)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20.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评残和抚恤的对象有哪些?答:(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三)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四)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