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案】五保户去世无人继承,其遗留存款如何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五保户”有法定继承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本案中,老李因没有法定继承人,故不存在遗嘱或法定继承的问题。另外,还有原《继承法》第32条规定:“...
五保户去世无人继承,其遗留存款如何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五保户”有法定继承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本案中,老李因没有法定继承人,故不存在遗嘱或法定继承的问题。另外,还有原《继承法》第32条规定:“...
【三零创建】五保户去世无人继承,其遗留存款如何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依据...
“五保户”的遗产如何继承?
因此,“五保户”过世后其遗产继承仍应遵循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即继承开始后,“五保户”有遗嘱的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法定继承人的,“五保户”的遗产一般会归国家或者...
法官说法丨“五保户”遗产该如何处理?
“五保户”的遗产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原《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保户老人生前将房子交给村里处置,侄子有权继承该房拆迁权益吗
一般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已去世的,其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和侄女可以代位继承(www.e993.com)2024年10月18日。同时《民法典》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五保户”老人过世,侄子主张继承拆迁利益被驳回
到90年代的低保户,再到2018年认定五保户,其生前居住医疗与死后丧葬均由村集体、镇政府承担,其自愿将老宅交由村委会处置亦符合常理,故涉老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项下的拆迁利益并非朱某丙死亡时的个人合法财产,两侄子无权要求继承,且他们在朱某丙在世时没有尽到法定的赡养义务,在朱某丙死后主张继承遗产,也有...
当村委会成为“遗产管理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有利于管理和维护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作为被继承人的债权人,钱泽刚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经过查证,于成章名...
当村委会成为“遗产管理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有利于管理和维护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作为被继承人的债权人,钱泽刚是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共享法庭显身手 源头化解遗产纠纷
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杭埠法庭干警接到杭埠镇“共享法庭”调解员来电,告知杭埠镇流圩村委会与一已故五保户胞弟李某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希望法庭给与专业指导并组织调解,法庭干警即刻前往该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经了解,李某已故胞兄生前属于村委会集中供养的五保户,2022年3月10日因意外事故死亡,死后留有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