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访谈丨宝塔山辉映法院山 八十载看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发展
汪世荣: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是以服务国共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翻身解放等为革命目标,建立起的与政治民主、社会文明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相一致的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立足陕甘宁边区以农村地区为主、传统思想文化浓厚、没有建立律师制度等实际,本着便利群众参与、及时、公正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组建司法机构...
陕甘宁边区“司法治理”之维
司法民主主要强调人民群众对司法过程的参与,司法为民强调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在司法审判中。秉持“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人民司法内涵,要求广大司法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
榆林司法印记丨陕甘宁边区时期榆林司法审判—审判机构的演变过程
其任务是保护人民权益,保障土地改革的彻底完成。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有关破坏或违抗土改的案件;侵犯人民民主权利案件;涉嫌敌伪分子的案件以及破坏生产有碍解放战争的案件。人民法庭有权判决死刑、有期徒刑、劳役、罚金、没收财产、褫夺公权、赔偿、当众悔过及其他民事案件。判决死刑的案件,须事先呈报县(市)司法...
陕甘宁边区时期调解制度研究 以《解放日报》(1941年1947年)所刊...
改良社会是社会治理的中心任务。处于历史转型期的陕甘宁边区,需要采取一定的社会治理手段来改良社会问题。旧社会的风气和陋习不可能自动消失,中国共产党借助调解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改良社会风气,使边区社会由落后走向先进、由无序走向有序,实现促进社会变革的目标。如《解放日报》曾在1945年1月报道过绥德西直沟村...
陕甘宁边区时期调解制度研究
群众路线是陕甘宁边区时期调解制度坚持的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是与中国革命实践紧密结合的理论成果,对于中国共产党引领无产阶级走向革命胜利起到重要作用。陕甘宁边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调解中注重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发挥群众力量、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切实贯彻群众路线。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保障群众生产...
传承红色血脉:陕甘宁边区刑事司法中的“教育改造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力量源泉(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回溯陕甘宁边区的革命历史,不难发现,边区司法政策中蕴含了我党人民至上的政治本色,其中尤为瞩目的是陕甘宁边区刑事司法施行的“教育改造主义”政策,这对于当前司法工作的展开有诸多启发。
一封指示信中体现的司法为民精神
这封由马锡五同志签发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指示信》,是边区司法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也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中的实践和运用。指示信中指出:“要做好上述调解工作,各级司法机关都应当将领导此一工作当作本身主要业务之一,首先利用一切机会教育区乡政府及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使他们了解...
孙良臣与晋绥边区司法正规化建设
对于孙良臣及其所执掌的晋绥边区高等法院来说,如何立足边区实际,推进司法正规化建设,如何通过卓有成效的司法工作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巩固和壮大晋西北革命政权,进而支持陕甘宁边区各项建设事业,意义尤为重大。把培养干部作为司法工作重要环节作为晋绥边区最高司法机关,晋绥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伊始,就把健全司法机构、培养司法...
《中国法治》丨谢又生、冯玉军: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法治实践研究阐释...
陕甘边区的司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导向,回应人民的公平正义诉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期待,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关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在边区实行的一套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强调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思想;采...
2023年延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在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中心,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2023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34件,公证事项2939件,仲裁案件202件,司法鉴定案件1606件,律师代理案件10713件。(四)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在全省率先建成宝塔区、黄龙县两个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依托红色教育资源,打造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