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小区地面车位停车收益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归全体业主?
小区地面车位虽经建筑规划,但并无证据证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有关于地面车位权属的约定,地面车位实际是占用了小区共有场地用于满足小区业主的生活需要;且地面车位不能办理独立产权,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因此,法院认定小区地面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基于该车位所产生的收益即停车费亦应归业主共有,最终判决...
【以案释法】小区停车收益是否为业主共有?
本案中,小区地面车位虽经建筑规划,但并无证据证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有关于地面车位权属的约定,地面车位实际是占用了小区共有场地用于满足小区业主的生活需要;且地面车位不能办理独立产权,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因此,我们认定小区地面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基于该车位所产生的收益即停车费亦应归业主共有,...
小区道路上的车位归谁所有?
既然如此,小区道路上经过规划的车位就不属于业主共有。另一类是没有经过规划的车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体系解释的方法,《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是规划车位的归属,那么第二款规定的就是规划之外的车位的归...
同为小区业主,停车费却是别人的10倍?上海一居民将业委会告上法庭
李女士居住的小区共有3514户,可是停车位却只有1810个。小区车位不够导致业主乱停车,最终竟然堵得连消防车和救护车都进不来。停车规则出台之前,小区里因为停车产生的纠纷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最终,李女士所在的小区业委会,出台了新的停车收费规定:新增的业主,要排队等候车位,有了车位才能办理停车包月,每月150元...
红楼知乎:小区停车收益究竟归谁所有?
因此,这些车位属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其归属也应当是随土地使用权确定,即应当作为共有部分由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在本案中,对于案涉车位...
小区停车收益是否为业主共有?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本案中,小区地面车位虽经建筑规划,但并无证据证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有关于地面车位权属的约定,地面车位实际是占用了小区共有场地用于满足小区业主的生活需要;且地面车位不能办理独立产权,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因此,我们认定小区地面车位属于...
以案讲法|小区车位“只售不租”侵犯业主选择权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
乐山一小区车位上锁陷“只售不租”争议:业主质疑被倒逼买车位...
对于部分车位被安装地锁,小区业主看法不一。有业主向红星新闻表示,这些没售卖或出租的车位早就应该规范管理了,以前太混乱,不少人乱停乱放,现在秩序好多了。也有业主认为,开发商把车位锁了不拿出来出租,可能就是想高价出售给业主。物业说法:车位地锁系开发商安装配合清理占位车辆,此前未出租过随后,红星新闻...
...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实施,业主有权提出物业费调价,车位不...
除了费用,停车难是当下一些住宅小区面临的问题,《条例》对此也做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设置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规划配比内的车位(库),建设单位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将车位(库)规划配建数量、位置、租售价格等信息在房屋销售现场公示并书...
开发商车位只售不租合法吗?
因此,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对于建筑区划内登记在名下的车位虽享有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依法受限,不得限制小区内业主通过出租等方式使用车位的权利。(记者董建新整理)法条《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