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
本次发布的“米线生产商”横向垄断协议案、“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案、“蔬菜批发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均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人民法院对被诉垄断行为依法予以坚决制止并对因垄断行为受损的经营者给予相应赔偿,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制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其次,第二十五条还规定了对跨平台最惠待遇可能引发的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路径。三是在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首先,第三十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条专门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市场份额的计算及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其次,司法解释关于不公平价格、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等规定的基本...
平行行为的反垄断规制
传统领域的反垄断制度中有一系列与之有关的相互交错的概念,包括“协同行为”“共同支配地位”“共享垄断”“默示协议”“默示合谋”等,横跨垄断协议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和经营者集中控制三大领域,对应着反垄断法中不同的制度工具和要件要求。2017年,OECD又推出“算法合谋”的概念,并迅速地成为算法竞争研究领...
数字平台“不予直链”的反垄断法规制
摘要:平台封禁行为作为数字经济领域平台在本市场巩固市场力量、跨平台取得优势的策略行为广泛存在,有悖于反垄断法维护竞争秩序的过程性目标和增进消费者福利的终极目标。传统反垄断规则适用于以“不予直链”为代表的封禁行为存在困境,应当引入关于设置技术障碍的滥用行为类型,构建“基础市场-传导市场”双层次的相关市场界定...
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据了解,4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固定商品价格及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搭售商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涉及餐饮、数字电视、民用天然气、蔬菜批发等民生行业。其中,“米线生产商”横向垄断协议案、“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案、“蔬菜批发市场”...
最高法发布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7月起施行
第四部分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各种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认定等事项(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第五部分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有关民事责任形式、损失认定、行为效力、诉讼时效等事项。第六部分是附则,主要规定新旧《反垄断法》衔接适用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最高法发布5起反垄断典型案例2013年至2023年...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最后,第四十二条还对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法与电子商务法选择适用作了指引性规定。这些均是对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积极回应。四、一般认为,横向垄断协议是危害最严重的垄断行为,也是隐蔽性最强的垄断行为。该类协议的经营者们为逃避反垄断执法司法,往往不形成书面协议,“只干不...
最高法发布5起反垄断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北京6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张昊在反垄断法修正两周年之际,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5起近期人民法院审结的反垄断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工业润滑油”轴辐协议案、“交通信号控制机”横向垄断协议案、涉“稀土永磁材料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涉“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
最高法:加强反垄断司法执法衔接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第四部分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各种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认定等事项。第五部分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有关民事责任形式、损失认定、行为效力、诉讼时效等事项。第六部分是附则,主要规定新旧反垄断法衔接适用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陶凯元表示,从2012年垄断民事案件规定到此次新的反...
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法适用的几点思考
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应当遵循“界定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滥用行为分析”的思路。其中,相关市场界定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的重要步骤。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案件中,可能还需要界定相关技术市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