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人员管理新规八问八答
根据《管理规则》,应当注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五类人员:1.公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从事与基金业务相关的基金销售、产品开发、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风险控制、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清算交收、监察稽核、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财务管理等专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基金销售业务,基金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与基金销售相关的服务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基金销售协议等约定,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诚实守信,谨慎勤勉,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超重磅!证监会放大招 15万亿私募基金迎监管新规!从业主体十不得...
《若干规定》首先表明新规适用对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法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同时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初次开展资金募集、基金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前,应当按照规定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解读:新规重申了备案登记跟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关系,没有备案的不能做私募募资、管理等业务。二、私...
证监会:强化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监管 把好合格投资者入口关
一是明确募集方式,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行募集资金或者委托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资金。二是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在募集资金过程中的要求,规定适当性义务、风险揭示等内容,落实客户尽调、资料保存等反洗钱要求。三是进一步细化《私募条例》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募集过程...
中基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一是强化资金募集要求,明确私募证券基金的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明确预警止损线安排等。二是规范投资运作行为,明确投资策略一致性要求,强调组合投资,禁止多层嵌套,规范债券投资、场外衍生品交易和程序化交易,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流动性管理,明确信息披露要求等。三是强调受托管理职责,禁止变相...
即将生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管理要点的实务探讨
1)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等相关主体的情形;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履行登记手续,明确注销登记的情形;3)列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合伙人禁止实施的行为,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持续符...
一文读懂基金产品备案要求!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注意事项、最新反馈意见
三、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名称应当包含“创业投资基金”,或者在公司、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中包含“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字样。比如,名称中出现“××创业投资××基金”,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创业投资”,都是可以的。相关反馈意见1、拟备案基金申请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请核实产品名称或者经营范围是否符合《私募投资...
这个行业规定:从业人员不得炫富!
《管理规则》明确五类人员应当注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是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二是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
私募合规|中基协纪律处分月度观察(2024年2月)
2024年2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外共公布51起纪律分案件(含纪律处分复核案件),案涉15家机构、36个自然人。在本期的《中基协纪律处分月度观察》中,我们将通过对处分行为的特点分析,进一步聚焦于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委托募集、冷静期及回访程序、基金财产独立运作、投资信息披露、通道业务、自律检查及纪律处分程序等七...
中基协修订两大规则 从业人员“拿证”新增两方式
一是公募基金管理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中从事基金相关业务的人员;二是私募股权(含创投)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