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18岁女孩被44岁老板看中,给5万生活费,却用冥币结账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案件中,刘某只是在包养上欺骗了小吴,没有骗取任何财物,所以这种行为没有诈骗的事实和依据,因此无法构成诈骗罪。再说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
44岁浙江男子拿5万冥币,包养18岁女子,律师: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刘某用冥币欺骗小吴,为何不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刘某使用冥币欺骗小吴,存在欺骗行为。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即通过虚假事实、虚构情节或其他欺骗手段使他人误信,以非法占有...
中年男人拿5万冥币18岁女孩!虽然可恨,但还拿他没办法!
很明显不构成,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与女性发生关系的行为,但事实上刘某并没有强迫吴某,也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双方都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所以不构成强奸罪。那构成诈骗罪吗?也不构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最基本的一个条件,被骗的要是财物,也就是说要具备一定的价值!吴某...
44岁男子每月5万元包养18岁女生,发生关系后,女生发现竟是冥币
但是在本案中,刘某的行为只能说是欺骗,但是并不构成诈骗罪,且刘某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吴某的财产也并没有被刘某获得。所以即使刘某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了吴某,吴某对刘某诈骗罪的指控也并不成立。那既然强奸诈骗都不构成,我们从刘某使用冥币这一点来思考,刘某构不构成持有...
拿冥币去色情场所消费犯什么罪?强奸?诈骗?还是使用假币罪?
答案是也不构成诈骗罪,虽然小陆的行为非常符合诈骗罪的表象,他用冥币欺骗了失足女,让她误认为这是真币,从而失去了报酬,小陆则获得了财产性利益。但是,失足女的报酬,不能属于财产,也不是规范所认可和保护的财产性利益,所以,小陆也不构成诈骗罪。打开网易新闻查看精彩图片...
嫖娼支付冥币究竟犯了哪些罪?
虽然张三用冥币支付嫖资,并不构成强奸罪、使用假币罪和诈骗罪,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www.e993.com)2024年7月25日。首先,张三去嫖娼本身就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
令人大跌眼镜“男子用冥币去嫖娼”白嫖小姐美色,算强奸吗?
诈骗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动机,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让受害人在错误认知下交付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刘某用冥币冒充金钱手段,但不是占有他人财物,只是骗色。因此刘某不构成诈骗违法行为。本案中刘某用冥币嫖娼做法,是否属于使用假币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所谓使用...
男人装大款用冥币嫖娼,女子发现后报警,男子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多给她1000元,王某感到非常开心,急着与马某相约下次见面时间,也没当场把钱拿出来查看,就与马某一起下楼了。当马某离开后,王某把钱拿出来一看,发现竟然是6000多元的冥币,气得她当场报警。很多网友纷纷讨论男子的行为到底是嫖娼还是诈骗,在小编看来这两种情况都不算,最准确的定性是他犯了使用假币罪。
18岁女子遇44岁“老板”包养,一夜过后得到的五万竟是冥币!
此案中刘某骗怜怜自己是“有钱老板”,属于虚构事实,但是刘某的目的是为了骗炮,不属于非法占有吴某的个人财产。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不涉嫌诈骗罪。刘某行为是否构成使用假币罪假币罪的侵犯客体为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也就是说要构成假币,最起码能够做到“以假乱真”,这样才构成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
广东男子以5000元价格与失足女达成交易,为避免意外选择现金支付
1.奚某用冥币支付与易某交易的费用,属于什么性质?奚某使用冥币支付嫖娼费用,等同于嫖娼不给钱。但卖淫嫖娼同属于违法行为,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奚某使用的冥币,也不能算作假币,所以不存在使用假币罪。因此奚某既不构成诈骗罪,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奚某的行为与易某一致,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应该给予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