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算“旧账” 温情调解化干戈
同时干警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耐心地对二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杨某其中部分转账系特殊含义转账及双方共同生活花销。也告知刘某,原告的转账并非全部是表达爱意或者用于双方日常花销,并不属于无偿赠与。经过办案干警多次的释法明理和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提示情侣之间要树立健康的恋爱观和价值观,忠诚对待...
情侣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恋爱款项”
情侣双方应审慎处理财产往来在预防情侣分手后经济纠纷方面,有法官进一步提醒,恋爱期间情侣双方都应审慎处理财产往来。对于大额款项往来,要提前确认好钱款用途,同时留存好借条、确认款项性质的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利军进一步强调了预防策略的重要性,指出在恋爱期间建立并维...
「金网科案例库」恋爱同居期间的转账能认定为借贷吗?法院判了!
情侣之间基于亲密关系一般不会过于计较金钱往来,一旦感情破裂,想主张曾经给对方的钱款是借款,往往又只有转账记录,缺少借条等书面凭证。如果被告一方抗辩收到的款项系恋爱赠与或者用于共同生活期间的消费支出,则原告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法院将难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双方...
普法时刻 | 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
恋爱的情侣关系亲密,金钱往来比较频繁,分手后又因为金钱对簿公堂的案例并不少见。针对情侣之间的转账,应当结合转账的时间、金额、用途以及共同生活开支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判断:1.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如日常生活中价值较小的一部分赠与,例如购买衣服、箱包、请客吃饭等,或者特殊日期,如情人节、七夕节、生日、纪念...
情侣间的金钱往来怎么认定?看法院怎么判
双方在《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应视为无息借款。双方约定违约责任为多偿还0.06%利息,结合案情,对于逾期利率以拖欠借款金额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为此,法院判决阿强应向阿珍偿还借款本金16729元及利息(以16729元为本金,自2022...
以案释法 | 男女朋友之间的大额金钱转账是“爱”还是“债”
对100万元的转账认可,但涉案的100万元系霍某赠予李某的购车款,并不是霍某所说的借款(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法院判决2019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霍某100万元。李某不服,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李某上诉,维持原判。
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借”还是“赠”? 法院判了
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审结一起情侣金钱往来案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羊城晚报讯记者李艺戈、通讯员余长勇报道:情侣在恋爱期间,难免有转账来往,通常也不会“打借条”。哪些转账是借款?哪些又是赠与呢?近期,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发布该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15.4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红包是红包,转账是转账”,昔日情侣因情生债,法官判了
法院最终判决周先生向刘女士偿还借款12900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法官解析,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二者虽均系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但应从微信软件的不同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加以区分认定。从微信软件属性来看,其本身作为社交工具除具备日常沟通交流功能外还具备社交功能,微信红包则...
情侣恋爱时相互转账,分手后怎么就全成女方“借款”了?
刘女士不服判决,于2022年3月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因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法院驳回再审申请。2022年10月,刘女士来到青白江区检察院申请监督。青白江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案后,检察官经调查发现,两人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资金往来频繁,张某将给刘女士的转账全部计算为借款,且有4万元款项是重复计算,虚增了借款金额,还隐瞒了刘女...
【以案释法】情侣之间各类转账,性质该如何认定?
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520”元、“1314”元等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对方返还。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